贵阳城投南溪项目16号楼资产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城投**项目16号楼资产招租项目
2025-12-24
项目名称:**城投**项目16号楼资产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15.5元/平方米/月
信息披露日期:2025-12-24 至 2025-12-30
招租信息披露申报表
**城投**项目16号楼资产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信息披露期限: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标的情况简介:该项目位于**市**区**大道甘荫塘。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 是 ◆ 否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2.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依照资产现状出租,标的为毛坯状态。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重新装修的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尚未办理产权证。
7.租赁面积约为2320.44平方米,在现场踏勘环节需确认租赁面积,并在图纸上划红线确认租赁范围和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需招租方盖章确认)。
8.意向承租方应在承租报名前,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周边环境、建筑安全等相关事宜,并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需招租方盖章确认)。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参与承租,视为已经现场查看与了解标的物相关信息,完全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并接受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瑕疵、修缮、改造等一切情况。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承租方性质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资格条件 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环境卫生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 ****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用途限制 承租方须依法经营,不得利用租赁资产从事法律法规禁止或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如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产生噪音及环境污染的作业等)。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租期 不超过9年(以《现场踏勘确认书》签订为准) 培育期时长:市场培育期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计算,时长不超过18个月。在市场培育期内,承租方按合同约定的起始租金标准的50%支付租金。(以《现场踏勘确认书》签订为准)
租金挂牌价 15.5元/平方米/月 租金递增标准为每三年上浮。(以《现场踏勘确认书》签订为准)
租金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承租方需按不短于半年的周期支付租金(以《现场踏勘确认书》签订为准)。
履约保证金 40万元 承租方应在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时,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0(大写:肆拾万元整)。
租赁期间,若承租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出租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租赁合同终止后,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结清所有应付费用,出租方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交易保证金 8.6万元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为报名时交纳且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未另行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的,本所将从承租方交易的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承担支付于本所的交易服务费用标书代写
其他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报名资料: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3、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意向承租方为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人来办理还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承诺书(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6、《现场踏勘确认书》(需招租方盖章确认)、划红线确认租赁范围的图纸(需招租方盖章确认)
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
8、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须知;
9、交易保证金须知。(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承租方按照《****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本所可以按照应收取资产租赁代理服务费及公开遴选服务费的50%,向拒签方收取交易服务费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又解除的,本所有权收取全额资产租赁代理服务费及公开遴选服务费,受损一方可通过司法程序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_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C.终止信息披露。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承诺:
1、本出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
账号:218********011****3925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项目联系人:汪经理、雷经理 联系电话:****316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24
招标公告
贵阳城投南溪项目16号楼资产招租项目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