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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联东U谷﹒**前湾新区科技创新产业园(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关材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联东U谷﹒**前湾新区科技创新产业园(一期)
建设地点:**市**湾新区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报告与鉴定书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22日
联系人:邵淑怡
联系电话:199****354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