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雏鹰养殖场建设项目

审批
甘肃-庆阳-正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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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5-12-24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以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助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文件,****于2025年11月20****养殖场办公室****养殖场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神江****公司、建设单位****及受邀的水土保持专家库专家参加。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查勘了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该项目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程完成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关规定,形成了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养殖场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正**宫河镇北堡子村六组

建设规模:**标准化猪舍4座,占地面积4000m2,饲料库房100m2,办公用房100m2,化粪池一座3500m3,安全填埋井62.5m3。生猪年存拦约2400头,年出栏约4800头;道路院落硬化面积3715.51m2,绿化面积3552.****.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2440m2。

项目组成:项目区由建筑区、道路院落硬化区和绿化区组成。

水土保持投资:通过查阅主体工程支付凭据可知:该项目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投资共10.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6.54万元,植物措施0.21万元,临时措施投资0.18万元,独立费用1.53万元,预备费0.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74万元。实际完成的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比批复方案增加1.17万元,主要是新增工程措施量,费用支出增加,其次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为企业自己编制验收鉴定书,费用支出减少,总体上说,完成的水土保持投资合理,用途明确,符合相关要求。

建设工期:工程于2019年10月开工,2020年3月底建成。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神江****公司于2022 年2月初编制完成《****养殖场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表》。

土石方工程:通过查阅施工资料可知,本工程土石方开挖量为7932m3,需要回填土方量为8088.2m3,借方156.2m3,开挖土方合理调配使用,无剩余土方,土石方平衡。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22年3月14****管理局以(正水保许可〔2022〕08号)文批复了该水土保持方案。

水保方案批复建设期防治责任范围为1.24hm2,其中建筑区0.52hm2,道路院落区0.37hm2,绿化区0.35hm2。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情况

项目主体工程的初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总平面布置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的同时,合理利用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因此,****未编制专项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本项目征占地面积1.24hm2,编制方案报告表的条件,未开展专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组织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组认为****认真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齐全,水土保持效果良好,已**土保持设施安全稳定,同意通过验收。

主要结论为: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建成后,试运行情况良好,安全稳定,目前未见损坏,起到了较好的水土保持作用,基本上达到了水土流失防治预期的效果,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至今,有效控制了项目区的水土流失,防止水土流失危害的发生,恢复和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 通过查阅主体施工资料可知:完成工程措施表土剥离8700m2/2610m3、雨水收集池1座,表土回覆2610m3,穴状整地61个。植物措施:通过组织项目自验,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实施数量与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数量发生变化,栽植油松61株,混播种草3280m2,栽植植物生长状况较好,景观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植物措施合格。临时措施:临时防护措施验收方法只能通过施工记载资料进行分析、统计,通过查阅图像资料,临时工程资金支付凭证,确定该项目临时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基本按设计内容实施完成:在施工过程中布设密目网苫盖150m2,新增临时排水沟130m临时措施落实到位,施工进展顺利、各类防护安全运行,起到了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很好地保护了水土**。

通过对各防治区采取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工程建设中各水土流失区域均得到了有效地治理和改善,扰动土地整治率98.4%,土壤流失控制比1.95,渣土防护率99.6%,表土防护率99.3%,林草植被恢复率97.1%,林草覆盖率28.2%,各项指标均达到防治目标,因此该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勘查、资料审查与综合评议,一致认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编制并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全面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义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效执行水土保持责任制,按规定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等核心防治指标均达到方案批复目标,已建成的截排水、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初步发挥生态防护效益。综上,本项目符**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社应结合项目实际运营需求,明确管护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管护工作有章可循、责任到人,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理及养护,强化设施运维与功能提升,定期开展截排水系统等工程措施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开展清理、维修、加固;做好现有植物措施养护、抚育与更新,按季节开展浇水、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等抚育工作,对枯萎、缺株区域及时补植补种,持续提升植物措施品质与景观效果,确保各项措施正常运行,长期持续发挥水土保持功能。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无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省/**市/正**

备注: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