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耀诚养殖场建设项目

审批
甘肃-庆阳-正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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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5-12-24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10月20日在******养殖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1名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专家库的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查勘了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该项目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程完成情况的汇报,经认真讨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关规定,形成了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养殖场项目位于正**周家镇周家行政村一组,项目包括猪舍,办公用房,饲料房,化粪池,安全填埋井,项目占地39.432亩,**猪舍6栋8640m2,饲料库房100m2,办公室100m2,化粪池一座3500m3,安全填埋井1个62.5m3,并配套相关设施等。

本工程主要分为主体工程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实际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0.57hm2,其中主体工程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0.53hm2,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耕地;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责任范围为0.04hm2,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耕地。实际工期为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总工期6个月。本工程建设期间实际发生土石方挖填总量0.69万m3,其中挖方量0.25万m3(包括表土剥离0.16万m3),填方量0.44万m3,外借石方0.05万m3,无弃方。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神江****公司于2022 年2月初编制完成《****养殖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表》。

土石方工程:通过查阅施工资料可知,本工程土石方开挖量为1.38万m3,需要回填土方量为1.38万m3,开挖土方合理调配使用,无剩余土方,土石方平衡。

水土保持投资:通过查阅主体工程支付凭据可知:该项目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投资共15.0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8.10万元,植物措施1.05万元,临时措施投资0.16万元,独立费用1.87万元,预备费0.1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68万元。实际完成的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比批复方案减少0.15万元,主要是局部工程根据主体工程安全的需要,做了调整和增减,同时前期未列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总体上说,完成的水土保持投资合理,用途明确,符合相关要求。

建设工期:工程于2020年8月开工,2021年4月底建成。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22年3月14****管理局以(正水保许可〔2021〕09号)文批复了该水土保持方案。

水保方案批复建设期防治责任范围为2.63hm2,其中建筑区1.01hm2,道路院落区0.76hm2,绿化区0.86hm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投资31.2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80万元。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情况

项目主体工程的初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总平面布置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的同时,合理利用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因此,****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未编制专项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本项目征占地面积2.63hm2,编制方案报告表的条件,未开展专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经验收组现场验收,本项目占地面积为0.57hm2。项目建设期各防治分区布设了工程措施(包括表土剥离、土地复垦和砾石铺压等措施)和临时措施(洒水抑尘、密目防尘网苫盖和沉沙池等措施),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基本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1.36;渣土防护率为99%;表土保护率98%;此外,本项目对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不做要求。施工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各项措施已基本发挥水土保持功能,达到了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总体上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组织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组认为****认真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齐全,水土保持效果良好,已**土保持设施安全稳定,同意通过验收。

主要结论为: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建成后,试运行情况良好,安全稳定,目前未见损坏,起到了较好的水土保持作用,基本上达到了水土流失防治预期的效果,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至今,有效控制了项目区的水土流失,防止水土流失危害的发生,恢复和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

通过查阅主体施工资料可知:完成工程措施表土剥离1.268hm2/3804.78m3、铺渗水砖280m2,砼排水沟150m,200m3集水池1座。植物措施:通过组织项目自验,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实施数量与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数量发生变化,绿化面积增加,栽植柳树60株,云杉250株、郭槐80株,混播种草8200m2,栽植植物生长状况较好,景观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植物措施合格。临时措施:临时防护措施验收方法只能通过施工记载资料进行分析、统计,通过查阅图像资料,临时工程资金支付凭证,确定该项目临时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基本按设计内容实施完成:在施工过程中布设密目网苫盖135m2,临时排水沟200m临时措施落实到位,施工进展顺利、各类防护安全运行,起到了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很好地保护了水土**。

通过对各防治区采取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工程建设中各水土流失区域均得到了有效地治理和改善,扰动土地整治率98.9%,土壤流失控制比1.95,渣土防护率97.5%,表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7.7%,林草覆盖率32.3%,各项指标均达到防治目标,因此该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全面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义务,按规定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确定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基本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有效控制了项目区的水土流失;运行期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验收组经现场勘查、资料审查与综合评议,一致认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编制并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效执行水土保持责任制、监测评估等管理制度,;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等核心防治指标(除林草覆盖率外)均达到方案批复目标,已建成的截排水、边坡防护、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初步发挥生态防护效益。综上,本项目符**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应结合项目实际运营需求,明确管护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管护工作有章可循、责任到人,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理及养护,强化设施运维与功能提升,定期开展截排水系统等工程措施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开展清理、维修、加固;做好现有植物措施养护、抚育与更新,按季节开展浇水、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等抚育工作,对枯萎、缺株区域及时补植补种,持续提升植物措施品质与景观效果,确保各项措施正常运行,长期持续发挥水土保持功能。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无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省/**市/正**

备注: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