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3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双龙园区年产20万吨沥青拌合站项目、年产8000吨建筑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等两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双龙园区年产20万吨沥青拌合站项目

**省-**-**市-****工业园区

****

******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地理坐标东经: 107度29分16.871秒,北纬:26度53分18.882秒,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租****工业园区内(天然气站旁)部分空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7633m2,建设料场、生产区、办公生活区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设置沥青混凝土搅拌生产线1条,年产沥青混凝土20万吨。

本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3.82%。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应设置2.5m以上围护措施,设置防尘纱网,以减少扬尘扩散,对工地内道路及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处理,将施工用的水泥集中堆放在库房(或临时工棚),对破包和撒落于地面的水泥及时清扫,施工期间对施工粉尘产生的作业点定时洒水,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物料与土方运输合理装车,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密闭运输,建筑工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及排水等处理设施,施工车辆上路前应冲洗干净限制车速,抑制粉尘和运输中的二次扬尘,禁止抛洒建筑垃圾或易扬撒物料;施工建筑物用网罩遮挡,文明施工。施工扬尘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拌合及各种车辆冲洗水,在场地外地势低洼处修建临时沉淀池(1座,有效容积5m3),将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使用。施工人员****园区现有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保养。施工作业中的高噪声设备如切割机等加装减震装置,并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在围障时最好辅以吸声材料,以此达到降噪效果。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进出禁止鸣笛,降低车速,可有效降低一些人为因素产生的噪声。施工噪声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主要为废铁块、废混凝土块等分类收集,可利用的废铁块等销售给物资回收单位,不可利用部分运往地方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燃烧器废气、骨料烘干粉尘、筛分粉尘等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本项目卸沥青、沥青储罐呼吸及拌合楼出料口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采用管道引至DA001与经处理后的燃烧器废气及烘干筒粉尘一并经25m高的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其处理后废气沥青烟、苯并[a]芘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本项目热骨料仓仓顶呼吸孔粉尘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重新落回筒仓回用,少量粉尘通过除尘器排气口(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4)本项目矿粉粉仓顶呼吸孔粉尘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重新落回筒仓回用,少量粉尘通过除尘器排气口(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厂区地面冲洗废水及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的产生量为5.47m3/d,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1座,有效容积约为6m3)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初期雨水量为106.64m3/次,设置初期雨水池1座,有效容积不小于110m3,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优先作为厂区地面冲洗及车辆轮胎清洗废水回用,回用不完全的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7m3/d,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隔油池1座,有效容积约为0.5m3)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强,在设备的基础与地面之间安装减震垫,从源头上降低噪声。设备尽量全部安装在车间内部,充分利用车间围墙自身的隔音效果。风机设置消声器,进出口管采用柔性连接。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的管理制度。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没有噪声敏感点,拟建项目运营期间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废润滑油、废导热油、油泥、废活性炭等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废石料送回砂石堆场暂存,由砂石供应商定期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经沉淀后定期清掏脱水分离,回收利用不外排。

(3)生活垃圾经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2

年产8000吨建筑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

**省-**-**县

**铭****公司

******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黔南****办事处****园区08栋厂房6号、9号厂房,地理坐标东经:106度29分17.60891秒,北纬:25度59分36.36444 秒,属于涂料制造。项目占地面积8492m2,****创业园****公司厂房面积7992m2,其中6号厂房用作生产厂房,占地4000m2,**年产水性涂料6000吨、水溶性涂料2000吨生产线各一条。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将水、粉料、乳液、助剂等原料在常温、常压下搅拌混合后制得成品,无化学反应。采购固定罐、移动罐、分散机、卧式砂磨机、过滤泵、真空泵、循环水泵,以及升降平台等设备,9号厂房用作库房,占地3992m2,园区配送一套已建好的2层楼房作为食堂、办公室,占地300m2,废气处理设施拟建设于生产厂房南侧外,占地200m2。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2万元,占总投资的1.4%。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标准厂房作为生产运营场所,施工期施工内比较简单,仅为机械设备及环保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加强保洁等措施抑制扬尘的产生。施工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采取密闭运输方式。施工机械车辆离场上路前应进行必要的清洗作业,禁止带泥上路,加强机械车辆保养。施工扬尘可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带有油污的冷却及洗涤用水;施工现场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装卸施工设备时轻拿轻放,合理进行总平面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将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22:00~6:00)施工噪声扰民。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后优先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涂料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水性涂料、水溶性涂料生产投料产生粉尘,搅拌、分散过程中会有少量有机废气挥发,在二、三层固定罐对开式罐盖一边罐盖上设置集气口,粉尘、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入废气处理设施(集气口+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DA001))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7-2019)表1标准限值。

(2)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加强设备管理,尽量减少无组织污染物排放量,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油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选型上应选用先进的、噪音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震、减震垫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不生产。合理布置产噪设备,以有效利用噪声距离衰减作用。注意维护各种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加强主要产噪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废机油、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本项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40m2),暂存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布袋除尘器粉尘。废包装****回收站。废包装桶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粉尘作为生产原料返回搅拌工序重复使用。

(3)生活垃圾经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