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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5-12-23 |
| 标 题 | **县2025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K〔2025〕061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政地K〔2025〕061号
****政府关于**县2025年度
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2025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柳堡镇团庄村0.8035公顷农用地(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将柳堡镇团庄村0.8035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其中农用地0.8035公顷。你县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8035公顷,其中农用地0.803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0.8035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村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12月12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办公室印发 2025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