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投标][**县]关于月亮湾小区**工程一期—南区块空气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月亮湾小区**工程一期—南区块空气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 更正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的200L空气能热水器 |
1.额定电压/频率:220V/50Hz; 3.额定制热水能力(L/H):≥70L/H; 4.COP(W/W):≥4.15(提供热水器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应取得“中国能效标识”且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投标时必须提交“中国能效标识网”查询结果及网址链接) 5.噪音dB(A):≤50dB(A); |
1.额定电压/频率:220V/50Hz; 3.额定制热水能力(L/H):≥70L/H; 4.COP(W/W):≥4.15(提供热水器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应取得“中国能效标识”且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投标时必须提交“中国能效标识网”查询结果及网址链接) 5.噪音dB(A):≤55dB(A); |
| 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4.付款、结算方式 |
4.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40%;(乙方需提供预付款保函); 4.2货物全部供货完成放置指定位置、样品安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剩余尾款(不计息)。 4.3当使用方案无变更、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方案)数量一致时,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中标价总价包干。当使用方案有变更,采购数量与实际供货数量不一致时,中标人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
4.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批订货总量的30%;(中标人需提供预付款保函); 4.2货物全部供货完成放置指定位置、样品安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剩余尾款(不计息)。 4.3当使用方案无变更、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方案)数量一致时,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中标价总价包干。当使用方案有变更,采购数量与实际供货数量不一致时,中标人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4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金星大道2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方式:0570-****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东华街道**路60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9****0235
3.****管理部门
名称:****管理委员会
地址:****开发区金星大道2号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75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