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林业局直属单位森林防火队伍能力提升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5-11-25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2、更正内容:
原01包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拟派项目团队进行评分:投标人的项目团队技术人员每有一位具备机械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此项满分3分。注:须提供以上人员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纳的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现删除此评分因素。 原01包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技术参数——一般指标项(无标识项)参数进行评分:一般指标项(无标识项)参数共计79项,全部满足的得8分。投标人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对应项目中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8分。(评审过程中数值计算仅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一般指标项的偏离情况以该指标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如该指标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可以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进行响应,也可以使用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产品资料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现更正为:一般指标项(无标识项)参数共计79项,全部满足的得11分。投标人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对应项目中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11分。(评审过程中数值计算仅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一般指标项的偏离情况以该指标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如该指标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可以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进行响应,也可以使用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产品资料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佐证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原技术部分总分值为46分,现更正为49分;原商务部分总分值为24分,现更正为21分。标书代写
3、更正日期:2025-12-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
联系方式:0724-****4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南一路64****公司)1栋办公楼6楼
联系方式:027-****8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姝媛、李想
电 话:027-****8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