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公众对“**狮溪区块撬装式天然气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的意见及建议,进一步做好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狮溪区块撬装式天然气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2、建设性质:**
3、建设单位:**省**市**县狮溪镇。
4、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在区块内建设10万方/天撬装式液化天然气回收装置一套,5万方/天撬装式压缩天然气回收装置一套;输气管道一条,长约6.5km,设计压力6.3Mpa。
项目占地:工程总征地面积84330.56m2(包括永久征地17826.67m2和临时占地66503.89m2)。
5、总投资:5000万元。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令),公众参与主要调查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涉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并鼓励项目沿线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目前《**狮溪区块撬装式天然气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二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编制完成,公众可提前联系,到我公司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也可通过网络链接进行下载,网址如下:
链接: https://pan.**.com/s/1v7p5hGeglG18hYc3k-XLUwpwd=s1e2(提取码:s1e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调查意见表可通过本网站上传的附件下载,或到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生态环境部网络下载链接为: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公众填写意见调查表以及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进行反映。
1、建设单位:****
联系人:何伟 电话:151****9895
通信地址:**省**市****工业园区娄山关经开区孵化器大楼9楼
2、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兰工 电话:177****3279 邮箱:****@qq.com
通信地址:**省**市**高新区观山街道黔**路437号九洲国际传媒文化产业园第1-5号楼(1)1单元14层9号房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敬请广大群众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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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