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季学期教学实训耗材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春季学期教学实训耗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中标(成交)信息
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杨舍镇人民东路11****广场)Z610室46号工位(集群登记)
中标(成交)价:36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春季学期
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方庙街道拥军支路森海豪庭20#13号门面
中标(成交)价:20272.01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春季学期
三标段:
供应商名称:****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凯盛建材批发市场17-207
中标(成交)价:22867.00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春季学期
四标段:
供应商名称:**市****用品店
供应商地址:****商贸城4号楼内301号
中标(成交)价:6742.00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春季学期
五标段: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方庙街道拥军支路森海豪庭20#13号门面
中标(成交)价:10031.82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春季学期
六标段:
供应商名称:****经营部
供应商地址:**省**市**大市场16栋16a08号
中标(成交)价:2909.00元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春季学期
五、评审专家名单:房树光、孙吉根、程大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长**路274号,联系电话:138****777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长**路274号
联系方式:138****7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市铜井路西段658号
联系方式:0562-****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138****7773
4.****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室
地址:学院第一行政楼306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56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