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有爱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1.5万辆报废机动车建设项目

审批
河南-周口-鹿邑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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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628MA47UWQG8B韩银行
韩银行**省**市**县
产业集聚区祥龙路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回收拆解1.5万辆报废机动车建设项目
2018版本:086-废旧**(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C42-C42-废弃**综合利用业
**省**市**县 产业集聚区祥龙路
经度:115.47559 纬度: 33.9026****环境局
2020-12-31
周环审〔2020〕573号****
2021-03-305000
96****
****1628MA47UWQG8B****
****0307MA479NA30M****
****0307MA479NA30M2021-03-31
2022-04-012022-04-28
报纸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回收拆解1.5万辆报废机动车年回收拆解1.5万辆报废机动车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收购废旧汽车-检查和登记-拆解-分类储存-零部件外售收购废旧汽车-检查和登记-拆解-分类储存-零部件外售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处理设施:含尘废气:集气系统+袋式除尘器(一套);有机废气:集气系统+UV光氧催化+活性炭(一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站(10m3/d,SBR工艺)、油水分离装置一套(10m3/d)、食堂废水隔油池一座(1m3/d)、事故池(170m3)、废水收集池(100m3)等;1.解体破拆区全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含尘废气经“抽风集气系统+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废油液、废制冷剂抽取平台上方设置集气罩,密闭的含油零部件仓库及零部件清洗间采用负压抽风集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站(10m3/d,SBR工艺)、油水分离装置一套(10m3/d)、事故池(170m3)、废水收集池(100m3)等;
1.解体破拆区全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含尘废气经“抽风集气系统+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废油液、废制冷剂抽取平台上方设置集气罩,密闭的含油零部件仓库及零部件清洗间采用负压抽风集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站(10m3/d,SBR工艺)、油水分离装置一套(10m3/d)、事故池(170m3)、废水收集池(100m3)等;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1201 0 0 0 11201 11201
0 0.3103 0 0 0 0.31 0.31
0 0.0024 0 0 0 0.002 0.002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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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油水分离装置、隔油池、化粪池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及**县益民产业集****公司收水标准 已建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总排口pH值(无量纲)7.6-8.0,BOD5日均值65.3mg/L、COD 日均值277mg/L、SS日均值165mg/L、NH3-N日均值2.12mg/L、总磷日均值0.25mg/L,总氮日均值5.19mg/L、石油类日均值3.18mg/L,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及**县益民产业集****公司收水标准(pH:6~9;COD≤330mg/L;SS≤200mg/L;NH3-N≤20mg/L;BOD≤120mg/L;TP≤6mg/L;TN≤30mg/L;),经污水管网排入**县益民产业集****公司进一步处理,最终进入**河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袋式除尘器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15m高排气筒,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kg/h) 已建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拆解、切割工序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为8.3-8.4mg/m3;排放速率均值为0.052kg/h,去除效率为92.2-92.8%;
2 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其他行业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要求 已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值为6.88-6.94mg/m3,排放速率为0.046kg/h,去除效率为84.1-84.7%
3 车间密闭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7)表2二级标准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中其他企业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已建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周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87mg/m3,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2中其他企业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厂周界最大浓度值为0.33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7)表2二级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震、隔声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已建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外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3~55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2~44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理措施。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汽车拆解过程产生的废钢铁、有色金属、可用零部件(副产品)、塑料、橡胶、玻璃、各种废油液、废制冷剂、废蓄电池、尾气净化装置、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废电容器、含汞开关、含铅部件(电子元件、电路板等)、废CNG天然气罐等物品,****处理站污泥、废气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UV灯管、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钢材、有色金属、塑料、玻璃、橡胶以及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废天然气罐、可用零部件(副产品)、碎玻璃、碎塑料、碎橡胶等其他一般固废;各种废油液、废制冷剂、废蓄电池、尾气净化装置、废电容器、废含汞开关、含铅部件(电子元件、电路板等)、污水处理站污泥、废UV灯管、废活性炭、含油手套抹布等均为危险废物。 废钢铁、有色金属、废天然气罐、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引爆后的安全气囊等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外售综合利用,废天然气罐按****公司作报废处理,废钢铁、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收集后在室内堆场暂存后,定期外售处理。 废油液、废制冷剂、废蓄电池、尾气净化装置、废电容器、废含汞开关、油水分离装置产生的废油和污泥、废活性炭等均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先经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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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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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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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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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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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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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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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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