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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4********685968G | 建设单位法人:杨耀科 |
| 刘尚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镇广汕路53号 |
| **大道东段**线改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4-G54-道路运输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14.84553,114.84239,114.8401,114.83357,114.82572,114.82336,114.81965,114.81598,114.81028,114.80041,114.79663,114.79899,114.79899,114.79822,114.7926,114.78925,114.77947,114.77337,114.77037,114.76766,114.76286,114.76011,114.75938,114.75629,114.75269,114.74951,114.74865,114.74543,114.74076,114.73734 纬度: 22.78346,22.78519,22.7874,22.79045,22.79161,22.79607,22.79903,22.802,22.81045,22.82955,22.83826,22.84388,22.84959,22.85869,22.87109,22.87392,22.87808,22.88263,22.88645,22.88778,22.88838,22.891,22.90074,22.91018,22.91632,22.9207,22.92757,22.93353,22.93829,22.94754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03-07 |
| **环建〔2016〕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9000 |
| 7219.41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4********685968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咨****公司 |
| 911********982532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1MA9UUKXC74 | 竣工时间:2023-09-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content.aspx?id=1086 |
| 等级公路 | 实际建设情况:等级公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全长22.969km;道路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80km/h | 实际建设情况:全长22.958km;道路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80km/h |
| 部分线路摆动导致长度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 | 实际建设情况:****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程降噪措施拟建设隔声窗降噪措施,鉴于预测噪声值存在一定误差,项目工程完成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预测超标点进行现场监测,最终确定隔声窗安装范围和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碧山小学及富力湾段已安装声屏障。 |
| 由于预测噪声值存在一定的误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隔声窗进行设计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线路长度22.969km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图阶段路线对比环评阶段,横向位移超出200m的桩号范围为K778+400~K781+120,长2.72km,长度占原线路长度的 11.8% |
| 部分线路摆动导致有2.72km横向位移超过200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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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声屏障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碧山小学及富力湾段安装声屏障 | 已在验收期进行两天昼夜监测 |
| 1 | 在范和桥、范港桥设置事故应急池 | 每座桥梁各设置2个事故应急沉淀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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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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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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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耕地保护措施:①为了尽量减少因公路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质量的影响,在公路设计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和交通部交公路发﹝2004﹞164 号《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等所规定的内容。在公路设计中应结合当地的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线型、收缩边坡,以减少占用农田数量,合理利用土地**;相关部门应重新审核、调整拟建公路沿线各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占用的基本农田纳入土地利用调整规划,确保基本农田的动态平衡。②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垦新耕地,补足与所减少的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③根据《**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实施办法》,建设单位应向国土部门提出本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申请。本项目在获得占用基本农田的批准后,必须划补至少同等面积的农田为基本农田,使保护区面积不得减少,****政府国土管理部门**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缴纳土地补偿费及基本农田建设基金。④对被征地的农户,****政府重新调整给一定数量的耕地,以确保其生活质量不受影响。 (2)植被保护措施:①加强管理,不准砍伐征地以外的林木,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植被的破坏。②按道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拟建道路边坡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等目的,尽量弥补项目造成生态方面的损失。③按“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选择优良的乡土树种和经多年种植已适应环境,有较强抗污染性能、速生、抗旱耐瘠、适应当地土壤的树种和草种。④选用带营养杯树苗,必须按照标准要求起壮苗、好苗,防止劣苗、病苗混入;采取穴状整地方式,施有机质含量较高、改良土壤结构能力较好的磷、钾肥,加大造林种草密度。栽植时间一般在春季。种植以后,要加强管理,适当追肥。⑤乔木株行距4.0m×4.0m,灌木株行距2.0m×2.0m。裸露地植草,植草采用多种草籽和含肥料养分的混**溶液喷播,以达到快速覆盖的目的。⑥运营期对绿化工程进行养护,并不断完善绿化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起始线路调整,由原环评推荐路线向西侧富力湾小区方向改道,线路调整后沿线没有占用基本农田。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没有对原生生态环境产生大的扰动,工程完工后,对道路两侧及中央分隔带采取绿化措施,营造了很好的生态环境。其中平地景观绿化(中央绿化带、行道树、交通岛)6.08hm2,挖方边坡绿化面积为9.37hm2,填方边坡绿化面积为 7.69hm2。 项目临时用地全部为弃渣场区占地,在堆渣结束后对弃渣场区边坡进行植草防护和撒播草籽,植草护坡面积0.86hm2,撒播草籽面积13.39hm2。 项目施工期间未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居。已根据水土保持的相关要求做好弃渣场的各项防护,堆渣结束后已归还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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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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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声环境保护措施: (1)声源控制:本项目通过路面平整尽量保持道路平整,避免汽车爬坡噪声增大的影响,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声源。建议运营期加强路面的保养工作,定期对路面进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对降低噪声的影响也是有益的。 (2)传播途径噪声削减:本项目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对噪声有一定的吸收作用;本项目绿化选择枝叶繁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植物,乔、灌、草应合理搭配密植,尽管降噪效果不明显,但是能给人心理上的安慰。 (3)敏感建筑物噪声防护:交通噪声影响主要考虑本项目运营期对敏感点的影响,以下对敏感点做具体分析,以中期预测结果作为参照进行分析。陈塘村、碧山村、**村其面朝道路一侧的第一排、第二排建筑物以及稔石村、范和村、****社区背朝道路一侧的第一排、第****小学****学校教学楼须加装隔声窗;长排村第一排建筑暂不考虑上防治措施,对其实施噪声跟踪监测,并预留足够噪声污染防治资金。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如跟踪监测噪声超标量轻微,则不考虑上防治措施;如跟踪监测噪声超标量较大超过 3dB(A),则对其加装隔声窗,确保敏感建筑物室内声环境达标。鉴于预测的噪声值存在一定误差,项目在工程完成后,建设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预测超标的建筑进行立面的现场监测,最终确定隔声窗安装的范围和要求,并通告业主。 (4)加强交通噪声管理:运营期间加强交通管理,设立明显的警示牌,禁止车辆鸣笛,在靠近敏感点时限制车速,这对于减轻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是十分有用的。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道路平整,避免汽车爬坡噪声增大的影响,营运期加强路面养护,使路面保持良好的状态,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声源。 建设单位对道路两侧及中央分隔带采取绿化措施,既营造了很好的生态环境,也能够通过传播途径削减噪声。 本项目设置了限速标志,包括交通标线、交通标志,限制行车速度为80km/h。 ****小学及富力湾段设置了声屏障,由于预测噪声值存在一定的误差,且项目试运营期已达中期预测车流量,因此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实际噪声监测结果进行调查,并提出补救措施的建议。根据监测及类比分析结果,道路沿线敏感点噪声未出现超标情况,建议加强绿化植被及道路路面养护,预留一定的环保资金,采取限速、禁鸣、绿化或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保证远期声环境质量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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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