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7)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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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7)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反馈问题(省序号7)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毕,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管控不够到位。部分地方在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上统筹不够,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冲动明显。一些项目违规审批。《热电联产管理办法》明确,**抽凝燃煤热电联产项目与替代关停燃煤锅炉和小热电机组挂钩,配套关停的燃煤锅炉容量原则上不低于**机组最大抽汽供热能力的50%。但督察发现,用于国电长源**热电二期扩建项目2×350MW抽凝式燃煤热电联产机组配套关停的54台锅炉均不是燃煤锅炉,其中49台为燃气锅炉,但已通过审批并于2023年7月投产。2020年**市细颗粒物浓度未达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区域内建设项目应提出有效的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但2021年,****公司园区气体动力平台、合成气综合利用等两个项目的削减方案中,将2016年关停的16家砖瓦厂污染物排放量作为削减主要来源,实际并未形成有效削减;建成的100万吨/年尿素产能,也未按要求全部完成产能置换。一些项目违规建设。**特钢、****公司的炼铁高炉项目,****公司合成氨搬迁技改项目均存在批小建大问题。****公司升级改造项目、黄****公司1台15吨中频炉、****公司1台直径3.2米气化炉未批先建。**市新****公司擅自建成10万吨/年磷铵装置,违反产业政策指导目录不得**磷铵项目的要求。此外,****公司迁建项目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就于2023年12月开工建设,****委员会****委员会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中却称企业未开工建设,致使企业违规通过节能审查。

二、整改目标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控“两高”项目准入,推进节能降碳,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特殊钢、****公司违规建设问题整改工作。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源头管控,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持续落实“两高”项目准入前产能置换、污染物减排、能效水平等发改、经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审会商机制。

2.完善“两高”项目动态调整清单管理制度,对“十四五”期间拟建、**、投产的“两高”项目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3.2025年6月底前,全面排查“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批建不符、未批先建、区域削减方案等落实情况,形成排查问题整治清单,完成排查问题整改。

4.持续推动锅炉深度治理。对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现污染物在线监控应接尽接,****中心**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5.****公司按照项目建设时的产业政策要求,制定产能置换整改方案,并根据产能置换整改方案公告的产能规模对设备进行优化改造,达到整改要求,确保项目建成规模与产能置换整改方案一致。

6.依法依****公司项目备案、能评、环评等建设审批手续,确保批建一致。

7.2025年12月底前,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落实粗钢产量总量控制。

8.202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钢铁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管控,长期稳定保持超低排放水平。

9.2024年10月底前,对黄****公司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着重从产业政策、产能置换、能耗双控、煤炭消费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削减来源等方面做好论证。2025年,国家、省关于严控“两高”项目管控最新政策文件出台后,市发改部门多次组织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学习文件精神,研究落实全市新上“两高”项目联审会商机制。“十四五”前四年,全市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4.8%,提前完成规划期目标。

二是“十四五”以来,对全市新上的“两高”项目全面梳理,动态更新项目节能审查、环评和土地、规划等手续推进情况,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表格,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推进,并按照新审批项目及时更新a项目个数和审批信息。

三是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对“十四五”期间建设的“两高”项目能评、环评、土地规划等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及煤炭替代情况等开展了再排查、再梳理。截至目前,各项目前期手续齐全,煤炭替代、污染物排放削减来源清晰。

四是全市淘汰范围内138台20t/h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完成。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三个一律”要求,对不符合环保政策要求的燃煤锅炉一律不接受开工告知、一律不安排检验、一律不予办理使用登记。

五****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购买30.5万吨炼铁产能指标,制定2号炼铁高炉产能置换项目整改方案,委托中冶****公司编制了2号炼铁高炉产能置换项目炉容整改技术方案,采用炉内造衬技术对2号炼铁高炉炉容进行优化改造。

六是**区根据整改后的建设内容和炉容大小对项目进行了重新备案,并按照未批先建项目程序对用能情况进行了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区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进行了现场评估,项目能效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并出具了整改的审查意见。****公司向省生态环境厅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批复。

七是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我市积极落实省钢化办下达的粗钢产量压减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每个月,全面完成省定调控目标。

八****公司、****公司和****公司无组织、有组织、清洁运输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全面建成投入运行。

九是2024年5月,黄****公司将“未批先建”的15T中频炉予以拆除,并对炉台进行封闭。****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4.17万元。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委员会,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7日

联 系 人:陈思恬

联系电话:0714-****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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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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