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道624线吉仁高勒至**高勒段公路
建设单位:****
项目地点:**
建设内容: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吉仁高勒镇东侧G207线K492+720处,与G207线采用单喇叭互通形式衔接,起点桩号K0+000,终点止于****与**市**交界处,顺接规划的国道624线**高勒(锡赤界)至罕达罕段公路,终点桩号为K29+030,路线全长29.03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0米,路面宽10.5米,设置中桥4座,小桥5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31处,养护道班1处,观景台1处,路面结构采用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
建设期限:2026-2027年。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委员会办公室、锡****办公室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字〔2021〕81号)要求,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本项目建设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的实施对保护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3、本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地生产生活、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4、项目实施对当地城镇建设的影响;
5、对本项目建设方案的看法;
6、媒体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
7、同类工程项目曾经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8、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防范措施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障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
2、工程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方案,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文明施工;
3、在运输过程中注意减少噪音,保证在居民生活区内不鸣笛,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4、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按照当地建筑施工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四、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日期起1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联系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看法。
五、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运输局
联系人:特木日巴特尔 联系电话:188****3344
评估单位:**致远****公司
联系人:聂晓宇 联系电话:156****7555
****运输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