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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审批〔2025〕71号
********风电场(思旺、官成区域)60MW项目取水许可证
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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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思旺、官成区域)60MW项目取水设施已建成运行,应你单位申请,我局对取水工程(设施)进行了验收。经验收合格,现****风电场(思旺、官成区域)60MW项目取水许可证,批准年取水量为0.143万m3,取水口位于**县官成镇八宝村佛子屯附近(升压站场区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0°21′58.68″,北纬23°43′53.14″。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编号****,有效期从2025年12月4日至2028年12月4日。
请你单位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政府令第25号)等法规规章规定,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监督管理,落实各项水**保护措施。完善用水台账,按要求报送取水量数据,依法缴纳水**税,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请于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延续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取水许可证采用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取水许可证,用水单位可自行打印,电子证照与纸质取水许可证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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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