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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销量2万吨双氧水储存、经营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县马头镇鑫马大道8号(广****工业园区)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科环****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稿 | 见附件1 |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 见附件2 |
| 批复文号 | 韶环新审〔2025〕18号 |
| 批复时间 | 2025年12月23日 |
| 批复意见 | 同意 |
| 公示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联系方式 | ****环境局**分局 ******环保局3楼综合股,联系电话:****626。 |
韶环新审[2025]18号-关于年销量2万吨双氧水储存、经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