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站综合整治安保服务及皇岗口岸重建期间交通疏导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高铁站综合整治安保服务及皇岗口岸重建期间交通疏导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高铁站综合整治安保服务及皇岗口岸重建期间交通疏导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720.00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合同编号****)第二条安保人员数量、服务期限:“乙方需提供安保人员77名,服务期限:自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现补充修改为“乙方2026年1月起每月需提供安保人员共32名,服务期限:自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财政过紧日子要求,本项目合同金额需进行核减。为保证项目服务的延续性,确保后续**高铁站、皇岗口岸重建期间综合整治工作正常开展,经与乙方充分协商沟通,现就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人员配置申请变更。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 地址:**区金田路200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福民路123****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1762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