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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供应商:
**市**区清溪路10kV-800kVA供配电工程有如下补遗修改事项,与原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修改内容为准:
一、工程量清单调整
本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中 “单项工程【安装工程】”章节,删除如下内容:
序号32(项目编码:自编 032,项目名称:上墙模拟图及操作规程等);
序号34 至序号43对应的10项清单内容(含项目编码自编034至自编043,具体包括配电室工具柜、10kv 验电器、0.4kv 验电器、10kv 绝缘靴、10kv 绝缘手套、安全帽、警示标牌、数字式万用表、手提式灭火器 1kg、电缆标识牌等)。
删除后,该章节清单项目按调整后的序号顺次对应,供应商应依据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响应报价,已删除项目无需纳入报价范围。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标书代写
原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30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三、其他说明
原磋商文件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