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公司:
你单位报来《****集团****公司****公司关于审批危险废物储存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宁煤汝箕沟〔2025〕18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公司危险废物储存库建设工程(项目代码:****)位于**市**区白芨沟街道,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8′9.169″,北纬39°6′19.603″。项目主要建设1座建筑面积为221.68m2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整体由废机油贮存库、废乳化油桶贮存库、废机油桶贮存库3间库房组成,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集团****公司****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本项目建设完成投入运行后,****广场现有1座废油脂储存间停用。项目总投资45.51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经评估审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落实《****公司****公司危险废物储存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控制主要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设置施工围挡,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及临时堆土做好苫盖工作。四级及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作业。废气(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经1套“负压收集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噪声排放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要求,2026年1月1日后施工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风机等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化利用,不能利用****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管理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23号令)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五)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贮存库采取相应防渗措施,设置泄漏收集系统,避免对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自然保护区最近距离1.17km,施工期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培训,严禁施工人****自然保护区,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事故状态下废油品泄漏区地面清洗废水通过导流槽汇至事故收集池,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并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工程建成后,应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环保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内容。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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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