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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59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查明****西地块的土壤是否被污染,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文件对该地块进行了调查,目前初步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对调查成果报告进行公示。
地块位置:**省**市**区柴河街北段。
地块面积:138194.5平方米。
地块四邻情况:地块东侧为滨河路,****中学及**尚城小区,南侧为金城世家小区,西侧为柴河街道路,隔路为金城春田小区及闲置空地,北侧为空地及柴河。
调查报告附件:
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人汪工,反馈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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