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省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政府批准,批准内容《**市CY****001号、CY****002号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决定通过****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让**市CY****001号、CY****002号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
2、机构地址:**市**南路167****服务中心G座
3、机构性质:机关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市CY****001号、CY****002号海域使用权出让
四、标的资产内容
1、**市CY****001号海域15年使用权出让。海域位于潍河入**以北,海域面积191.7412公顷,约2876亩,出让期限为15年,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养殖,用途为底播或筏式养殖用海。竞价时只对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进行竞争,单价竞价起始价为420元/公顷﹒年,15年海域使用金底价为****969.56元,竞买保证金为30万元。
2、**市CY****002号海域15年使用权出让。海域位于潍河入**以北,海域面积199.5410公顷,约2993亩,出让期限为15年,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养殖,用途为底播或筏式养殖用海。竞价时只对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进行竞争,单价竞价起始价为420元/公顷﹒年,15年海域使用金底价为****108.3元,竞买保证金为30万元。
(最终成交价款=单价×海域面积×出让期限)
注:标的以现状为准,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意向受让方最多只能竞得一宗海域使用权。若同时竞得两宗,将扣除其所竞得第二宗海域对应的全部竞买保证金。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及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公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意向受让方须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
2、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在出让公告发布日(不含当日)前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海水养殖或水产养殖等内容(以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为准)。
3、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须在出让公告发布日(不含当日)前注册资本(资金)达到150万元(含15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为准)。
4、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须提供单个商业金融机构在公告期内一次性开具的150万元(含150****银行资信证明;自然人须提供单个商业金融机构在公告期内一次性开具的50万元(含50****银行资信证明。
摘牌(竞价)完成当天,最****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等)资格证明材料至出让方处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成为受让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如竞价成交,该次挂牌(竞价)无效,所交竞买保证金将被扣除。
六、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13日登录****(http://ggzy.****.cn:8082/wfggzy/)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市CY****001号、CY****002号海域使用权出让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6年1月13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至网****银行子账户。
七、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按照公告载明详情自行勘察海域现场,联系电话:158****9597 王女士
八、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6年1月14日上午9:30-10:10,每个标的20分钟,按顺序依次进行,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九、公告媒体
****交易中心官网、********公司官网、********公司微信公众号、****拍卖行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十、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在文件规定的展示时间内详细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并实地查看了解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以公开展示时的现状为准,出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出让交易相关费用(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费、出让公示费、交易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3、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费(1号标的49500元,2号标的51300元),出让公示费500元/标的,交易费按十五年海域使用金的3%计算交纳。
4、摘牌(竞价)成交且资格审核通过后,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1)应于成交之日起2****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至产权交易机构处签署、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交纳交易费用;(2)应于成交之日起5日内携《成交通知书》至出让方处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要求将第一年的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金按年度交纳)、评估费用、出让公示费交至指定账户。逾期视为违约,将取消受让方资格,收回标的并扣除其竞买保证金,收回标的重新挂网出让时,原受让方不得参加。
5、受让方取得海域使用权后,应抓紧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环保部门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若受让方提交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获核准,将解除合同,已交费用扣除项目交易相关费用后退还受让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使用海域过程中,遇国家和省、市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发生调整,调整后的标准高于成交价的,自调整次年起,受让方按调整后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重新计算和缴纳。
7、受让方在使用海域过程中不得改变海域用途,不得超范围占用海域从事养殖生产;受让方须在取得海域使用权后一年内开发利用海域;受让方取得海域使用权后,应抓紧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环保部门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切实保护海域生态环境,合理密植,做好养殖区内海洋垃圾的收集处置,避免养殖自身污染。受让方应承诺在海****政府需依法收回海域,保证自愿、自行无偿拆除相关养殖设施。
8、意向受让方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非法手段扰乱海域使用权出让活动的,****可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已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因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安全需要,市政府可以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在海域使用权期满前提前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对受让方予以相应补偿。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36-****502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路中段
****
********公司
2025年12月25日
**市CY****001号、CY****002号海域使用权出让挂牌(竞价)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