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黄街道宝郝路社区服务站办公设施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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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站办公设施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决定就其所需****社区服务站办公设施购置项目(二次),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1.1项目名称:****社区服务站办公设施购置项目(二次)

1.2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

1.3最高限价:人民币3.43862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最高限价)

1.4本次招标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1.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部分。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需求:办公家具、窗帘、饮水机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或零售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3.特定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9日18:00时,凭公司介绍信到****(**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招标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北大科技****服务中心(地址:鹿鸣路与开创路交界处)

六、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七、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八、本次公告发布地点:****政府潘黄街道http://www.****.cn/col/col3362/index.html,品质**活力潘黄公众号。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138****3698;

地址:潘黄街道

(二)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189****653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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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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