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
《****委员会关于重新批复市区**河“消劣返清”应急抢险工程实施方案(含概算)的函》(市城管委函〔2025〕245号)收悉。经**市漓江支流“消劣返清”工作专班同意并根据2025年10月30日漓江支流“消劣返清”工作专题会要求,经研究,现对市区**河“消劣返清”应急抢险工程实施方案及概算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控制污染源,提升漓江水质,改善生态环境,同意建设市区**河“消劣返清”应急抢险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市**区**河沿线。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对**河沿岸**路片区、东二环路片区、合心片区、融创**府、纸马铺片区、七里店南药厂西侧片区、庄家村片区、竹桥村片区以及金鸡路片区等9个排污口进行治理。包括:
(一)溯源排查长度39.064km;**DN200-600污水主管12571m,DN100-150污水支管5151m;DN200-600****泵站出水管、污泥回流管、风管)共1630.14m;DN800污水管非开挖修复63m;**DN300-800雨水管5238m。
****泵站(井)5座,分别为:****泵站1000t/d、****泵站3000t/d、****泵站1000t/d、****泵站3000t/d、南药厂污水泵井2000t/d。
五、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及环境保护等措施。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928.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50.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96.41万元,预备费282.3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海绵城市建设示范)。
七、原市发改管〔2025〕32号批复文件同时废止。
请按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工程概算汇总表
****委员会
2025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