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市场暂行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各机构2024年度工作报告、信用等级申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情况,对2024年底前在**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经行政许可、备案和告知(书面报告)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介绍机构等经营性人力**服务机构,按照“A类、B类”两类进行评价,其中:监管评价A类机构353家,监管评价B类机构159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公示事项提出陈述和申辩,或者补充材料。逾期无异议,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公告。
联系地址:**市**区禾祥东路168号902室
联系电话:0592-****875
附件:**区2024年度经营性人力**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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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
根据《人力**市场暂行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各机构2024年度工作报告、信用等级申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情况,对2024年底前在**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经行政许可、备案和告知(书面报告)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介绍机构等经营性人力**服务机构,按照“A类、B类”两类进行评价,其中:监管评价A类机构353家,监管评价B类机构159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公示事项提出陈述和申辩,或者补充材料。逾期无异议,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公告。
联系地址:**市**区禾祥东路168号902室
联系电话:0592-****875
附件:**区2024年度经营性人力**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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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