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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24 |
| 名称: | ****总平面图方案调整-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24 | |
| 主题词: | |||
我局收到****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位于****经济**社泽草坑(土名),《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0)**县不动产权第****847号,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23913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博自然资地字第****222020-0197号。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厂区调整
建设项目内容:****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项目由2栋已建2F厂房1和厂房2、1栋12F厂房3,1栋1F丁类仓库1和1栋2F钢结构仓库2,1栋4F宿舍和1栋3层办公楼组成。方案技术经济指标为:计容用地面积:23913㎡,总建筑面积:39954.37㎡,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9819.37㎡,建筑占地面积:9463.4㎡,容积率:1.67,建筑系数:39.5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总用地比例:6.1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1.7%,绿地率:12%,停车位:79个。厂房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该公示文件为核发行政许可的批前公示,根据《**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办法(试行)》规定,主要技术指标的审核比对只进行形式审查,后续应以核发许可证为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局
2025年12月23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6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