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新桥社区白沙路38号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38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紫外线消毒灯(本项目核心产品) 品牌(如有):派克曼 规格型号:PACZ-D-200型 数量:2件 单价:460元 |
五、****小组)成员名单:郑锦湖、张小乔、王咏梅、潘婧婧、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公司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以及采购文件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小写)¥5730.00元,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七、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街道**二路126号
联系方式:075****58605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地 址:**市宝****社区**东路40号
联系方式:0755-****3888
(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 话:0755-****5417
十、附件
(一)招标(采购)文件(已公开的可不重复公开)
(二)招标(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他内容:
1.开标一览表(适用于公开招标)
2.资格性审查表
3.符合性审查表
4.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不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
5.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得分包括:总得分和价格、技术、商务、综合实力等大项得分,不包括各细项明细得分;评定分离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进行排名的,仅公示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不公示得分和排名)
(三)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应包括如下部分):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开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
5.《投标函》(《响应书》)
6.《承诺函》
7.资格证明文件(适用于公开招标,已公示的可不重复公示)
8.综合实力部分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约定的可公开部分,包括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不包括业绩合同)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要求,将中标结果公示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