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宗地编号:2025WG-3****农贸市场) | |
| 宗地名称:2025WG-3****农贸市场) | 用地类型:批发市场用地 | |
| 土地面积:1223.9平方米 | ||
| 主要用途年限(年):40年 | ||
| 所属行政区:**市/**市 | 批准机关:****办公室 | |
| 建筑评估价:71.11万元 | ||
| 规划用途:批发市场用地 | 面积:1223.9平方米 | 年限(年):40 |
| 地块位置:**市清溪镇如意集镇 | ||
| 容积率:R≤1.5% | 绿地率:20%≤L | 建筑密度:JM≤50% |
| 限高(米):H≤15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4日 15时00分00秒 |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1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
| 挂牌开始时间:2026年01月13日 16时30分00秒 |
| 挂牌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1月13日 16时3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1月22日 10时0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2日 16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
| 保证金缴纳金额:15.0万元 |
| 起始价:72.0万元 |
| 增价幅度:10.0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
| ****公司:是 |
|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是 |
| 是否有底价:否 |
****办公室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25WG-3****农贸市场) | 交易编号: | **** | |||
| 宗地总面积: | 1223.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清溪镇如意集镇 | |||
| 主要用途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1.5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50% | |
| 绿地率(%): | 绿地率≥20%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15米 | |||
| 主要用途: | ||||||
| 批发市场用地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 批发市场用地 | 1223.9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7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25WG-3****农贸市场):宗地内建构筑物超出用地红线范围,完成土地出让后,未消除跨宗影响前,仅能办理土地部分的不动产权证。****农贸市场功能,后续若调整需征得****人民政府同意意见。用地红线范围内,地上简易钢结构公棚面积1135.05㎡,公棚下砖混建筑物面积301.93㎡,评估价值为68.34万元。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24日15时00分至2026年01月13日09时3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163:8099/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6年01月13日16时30分至2026年01月22日10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163:8099/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2日16时3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6年01月22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5WG-3****农贸市场):2026年01月13日16时30分至2026年01月23日0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省**市**市**市枣园路14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省(**市)国有资产**交****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宗地内建构筑物超出用地红线范围,完成土地出让后,未消除跨宗影响前,仅能办理土地部分的不动产权证。****农贸市场功能,后续若调整需征得****人民政府同意意见。用地红线范围内,地上简易钢结构公棚面积1135.05㎡,公棚下砖混建筑物面积301.93㎡,评估价值为68.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