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中心及保障性用房项目物业服务
拟采购的项目说明:
****中心及保障性用房项目位于**市朗峰街658号。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54万平方米。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一年,考核合格,在原合同服务标准、金额不变的前提下,服务方可申请续签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拟采购的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5.71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采购,原因及说明如下:
1.****是********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包含: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房地产经纪;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家政服务;酒店管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等。公司经过多年的积淀,已拥有工作经验丰富的管****服务队伍,具备提供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
2.****国资委、****财政局、****审计局、**市政管办、**市公管办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市属企业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金国资发[2023]40号)中市属企业采购方式(非依法必须招标)与适用情形“一、项目采购方式及使用”之“(五)、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潜在供应商与企业存在控股关系、实际控制关系,****集团控股企业,且有相应资格能力提供相关货物、工程或服务的”,经事先报批同意后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下属控股企业--****进行采购已事先履行相应内部审批程序,报经集团通过单一来源申请同意。
鉴于上述原因,本项目特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婺**李渔路1313号**信息经济产业园2幢A-201室
三、公示期限
公示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0579-****3888
联系电话:胡先生
地 址:**省**市婺**西关街道李渔路1313号**信息经济产业园1#A座3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