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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居委会、****人民政府)及住建、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民政、**、工商、人社、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机构)联合审查,现将2025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单位(其中住房问题向住建部门,收入资产问题向民政部门)提出投诉。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据复审结果予以登记。
一、咨询、投诉部门
(一)住建部门。咨询单位:****建设局,电话****653,地址:**区崇宁路16号6楼。****中心,电话:****006、****530,地址:新**路208号住建大楼3楼。
(二)民政部门。咨询单位:****民政局,电话:****401,地址:**区**路东**村72幢。投诉单位:**市救助申请****中心,电话:****760,地址:**区崇桂新村86幢5楼。
二、监督部门
****机关纪委,电话:****376,地址:**区新**路208号; ****监察室,电话:****108,地址:**市**区**大厦6楼。
附件1.《2025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审合格家庭名单(一)》
附件2.《2025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审不合格家庭名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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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