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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23 15:45
信息来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申请人****路****公司向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一期)产业园配套道路一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手续。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上华街道彭村村、下余村,总用地面积9.7597公顷(折合146.4亩)。现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1日,公示地点为项目现场、****人民政府网。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请于公示期内持利害关系存在的材料及本人身份信息(或法人身份信息),向********办事处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0579-****9690(****)
0579-****1339****办事处)
公示详见:****政府网
兰江导报
项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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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2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