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0吨兽药及100000吨饲料、
10000吨饲料添加剂、5000吨消毒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3年2月17日,****在**市**县主持召开了《****年产10000吨兽药及100000吨饲料、10000吨饲料添加剂、5000吨消毒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技术评估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兽药及100000吨饲料、10000吨饲料添加剂、5000吨消毒剂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
承办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公司;
建设地点:**省黄****工业园区**新区;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省黄****工业园区**新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固体制剂车间、液体制剂车间、中药提取车间、消毒剂车间、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车间、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产品规模为:年产粉剂/预混剂5000t、注射剂160t、口服溶液剂100t、片剂1400t、颗粒剂200t、消毒剂5000t、中药提取2000t、饲料100000t、饲料添加剂10000t。
二、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树成
联系地址:**省黄****工业园区**新区
联系电话:189****5336
****年产10000吨兽药及100000吨饲料、10000吨饲料添加剂、5000吨消毒剂项目--验收报告.pdf
****年产10000吨兽药及100000吨饲料、10000吨饲料添加剂、5000吨消毒剂项目--附图.pdf
****年产10000吨兽药及100000吨饲料、10000吨饲料添加剂、5000吨消毒剂项目--附件.pdf
****年产10000吨兽药及100000吨饲料、10000吨饲料添加剂、5000吨消毒剂项目--验收意见.pdf
****年产10000吨兽药及100000吨饲料、10000吨饲料添加剂、5000吨消毒剂项目--与会人员签到表.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