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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转函〔2025〕7号
****政府:
你县关于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工程(**段)项目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农用地55.4842公顷(耕地9.1155公顷)、未利用地0.048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待国务院批复土地征收后,用于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工程(**段)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县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