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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24 14:34
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海域使用权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规划局或****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规划局:**市**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175 邮编:316021
****:嵊**菜园镇奇观路1号 联系电话:0580-****566 邮编:20245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变更事项 |
| 1 | 菜园镇**区配套浮码头建设工程 | ****政府 | **市嵊**金鸡山岛西南侧海域 | 渔业用海-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 构筑物-透水构筑物;围海-港池、蓄水等 | 0.2619公顷 | 面积由0.9021公顷变更为0.2619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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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