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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于2025年12月24日在等媒体上提交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聚焦式冲击波治疗仪、高速动力系统)(招标编号:****)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需修改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公开招标文件第4页项目内容及数量
原: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 1 |
聚焦式冲击波治疗仪 |
1台 |
人民币25.50万元 |
| 2 |
高速动力系统 |
3套 |
人民币29.40万元 |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项目属性:货物类
更正为:
| 包组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 包组一 |
聚焦式冲击波治疗仪 |
1台 |
人民币25.50万元 |
| 包组二 |
高速动力系统 |
3套 |
人民币29.40万元 |
1. 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项目属性:货物类
招标文件中与此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14时15分(建议投标人13时45分至14时15分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地址:**市**区工业大道中253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20-****515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20-****5151
特此公告。
****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