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县农投智慧城建设项目1号楼玻璃幕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县农投智慧城建设项目1号楼玻璃幕墙工程 |
1 |
项 |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
****5538.02 |
| 本项目设定最高控制价为****5538.02元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投标。 |
||||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幕墙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外省来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有效地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应在**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具体操作详见《关于启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标书代写
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七)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文件的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法定假日除外。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址:****(**县**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二楼)
方式:免费购买(现场获取)或线上邮箱报名(****@qq.com)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等,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线上报名资料同线下报名一致所有资料上传至邮箱。)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6年01月14日上午09:30时(**时间),开标地点:****(**县**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二楼),届时请各投标供应商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标书代写
(九)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方式。
①银行转账方式:须在2026年01月14日09:30时(**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户名:****;账号:2859 0001 0308 0002 145;开户行:****公司**支行),否则投标无效。
②未中标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其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转账的,中标供应商转入指定账户,选择保函的,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收取,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采购合同签订前转入指定账户或提供纸质保函,竣工完成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格式内容必须经招标人确认。)
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企业名称:****
账号:2870 6010 0100 003 777
电话:0797-****713
地址:**县翠微东路9号1栋1-2号
(十一)付款方法:根据工程进度,工程费用需提供建筑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进度款按照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90%;项目验收合格经第三方结算审核出具结算报告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待两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十二)已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三)采购信息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集团官网
(十四)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地址:**省**市**县翠微东路9号1栋1-2号
联系人及电话:赖先生 137****2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县**镇三环南路大坪村礼堂对面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曾女士 0797-****906 199****5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