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县XATD2025-014号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2-24 16:32 至 2026-01-08 16:32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6079.84 |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县**南路和校场大街西北角 | |||
| 经度 | 112.133651 | 纬度 | 34.721524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0-27 至 2025-11-1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付耀军 | 单位联系电话 | 158****6719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付耀军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8****6719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田晓峰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787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路 | |||||
| 报告主要结论 | 7结论与建议 7.1调查结论 7.1.1地块概况 **市**县XATD2025-014号地块位于**市**县**南路和校场大街西北角,经现场勘查,该地块****南路,西至用地界,南至校场大街,北至**南路。本次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16079.84m2(24.12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133651°,北纬34.721524°。经人员访谈、资料收集,该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主要为住宅、少量企业等。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未发生过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事故。 7.1.2土壤检测结果 通过对XRF、PID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可知,各检测点位表层土壤样品中砷、镉、总铬、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数值均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检测数据均未出现异常情况,故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7.1.3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分析和现场踏勘可知,通过现场快检结果可知该地块各点位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快检结果均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检测数据均未出现异常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7.2建议 1、加强地块的管理,特别是增强管理中的环保意识,地块利用开发前,不进行产生污染的相关活动,避免新的生产活动产生新的污染。 2、在地块后续规划建设和施工过程中,加强风险防护,如果造成污染时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必要时重新开展地块调查。 3、本次调查结果基于地块现有条件和现有评价标准而做出的专业判断,未来该地块由于地块用地类型或评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现有调查结论进行评估,必要时重新开展地块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