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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北路110kV电力迁改专项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安北路110kV电力迁改专项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安府办函〔2025〕401号的文件精神,为消除供电安全隐患,有效降低故障发生概率,提升线路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为区域居民生活、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持续稳定的电力保障,同意安北路110kV电力迁改专项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安北路、华埠路沿线。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主网部分:对110kV邹安甲线#7~#11、110kV礼安线#38~#42段杆塔进行迁改改造。其中:**电缆路径长约377米,**电缆终端场1座,**进线档架空线路路径长约30米,**杆塔3基,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拆除原线路5基杆塔及其相应的金具串附件;迁改市政管网及路灯设施;加装各类在线监测装置。
2.配网部分:对10kV开发区乙线的10kV**发改公用箱变、10kV发改局专用台变进行迁改改造。其中:**电缆10kV约290米、1kV约2.4米,拆装环网型欧式箱变和变压器各1台,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拆除电缆约106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383.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29.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4.38万元,预备费用26.48万元,建设期利息33.09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初步设计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项目投资概算报我局核定。
五、项目建设期为5个月。
六、项目的**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2-445103-04-01-894346
七、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施工过程要严格程序,落实各相关安全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安全。
八、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九、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较大变更的,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府规﹝2024﹞7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附:招标核准意见表
潮****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区税务局、****分局、区监委办 ,陈捷同志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鉴于项目采用EPC模式推进,根据《****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方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安府规〔2024〕7号)和《****政府投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有关问题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安府办纪〔2025〕102号),项目设计拆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实施。 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金额低于招标规定标准,核准勘察、初步设计、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招标)金额达到国家规定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核准项目的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并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