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绍市自然告字[2025]66号
****政府批准,****决定委托****于2026年1月16日上午9时30分,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区ZX-01-01-02地块、**区LT-01-01-23地块、**区LT-01-02-1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 坐落 |
出让 面积(㎡) |
用地性质 |
建筑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建设工期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 1 |
**区ZX-01-01-02地块 |
****路,南至湖门村河,西至马宅池路,北至湖门路 |
85099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 |
85949.99-86800.98 |
1.01-1.02 |
≤30% |
≥30% |
70年 |
3年 |
62632.86 |
12527 |
| 2 |
**区LT-01-01-23地块 |
**十字江路,南至贤家庄溇,西至平地,北至金庄路 |
17255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 |
27608-31059 |
1.60-1.80 |
≤28% |
≥30% |
70年 |
3年 |
11745 |
2349 |
| 3 |
**区LT-01-02-13地块 |
**LT-01-02-12地块,南至环山路,西至**路,北至绍大线 |
29173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 |
35007.6-36466.25 |
1.20-1.25(其中住宅区域≥1.01) |
≤40%(其中住宅区域≤35%) |
≥25%(其中住宅区域≥28%)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3年 |
11520(其中住宅9413.82,商业2106.18) |
2304 |
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成交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区ZX-01-01-02地块:
◆建筑高度不超过60米。低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63000平方米。
◆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住宅全装修相关内容和要求,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及其实施细则(绍市建设[2021]1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等相关要求执行。
◆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2018]121号)文件精神执行。
◆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2018]27号”文执行。
**区LT-01-01-23地块:
◆建筑高度不超过36米,其中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24米。
◆该地块竞得者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市兰****管理委员会签订《**区LT-01-01-23地块住房回购协议》。
◆建成后其中92套住宅由**兰亭****公司以建筑面积单价9500元/平方米回购用于拆**置,回购款不设进度,待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同时按照每套1个的车位配比,将共计92个地下车位无偿移交给**兰亭****公司。住宅销售须经回购方确认后方可允许销售。竞得人需提供建设实施方案,并经兰亭度假区确认。
◆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住宅全装修相关内容和要求,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及其实施细则(绍市建设[2021]1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等相关要求执行。
◆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2018]121号)文件精神执行。
◆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2018]27号”文执行。
**区LT-01-02-13地块:
◆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商业建筑面积控制在12000-15000平方米。
◆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其中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
◆地块成交后,根据明确的出让起始价和不同用途各自的出让起始价,按同等溢价率计算住宅用地、商业商务用地的成交价格,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不同用途土地出让价格。
◆LT-01-02-13地块与北侧LT-01-02-12地块为同一竞得者,允许宗地合并后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相关经济指标统筹,住宅区域容积率不小于1.01。需配建不少于9000平方米的养老功能用房,该部分建筑需整体持有。
◆该地块竞得者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市兰****管理委员会签订《**区LT-01-02-13地块项目建设监管合同》。
◆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住宅全装修相关内容和要求,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21]3号)及其实施细则(绍市建设[2021]1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等相关要求执行。
◆地块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区工程建设提标规定》(绍柯建[2018]121号)文件精神执行。
◆地块涉及地面沉降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应用按照“绍市土资**[2018]27号”文执行。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
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联合竞买的竞买各方均应具备),法律另有规定及欠交土地出让价款的除外。
上述地块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竞得人须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房地产开发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申请人竞****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公司的出资构成,****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为100%;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帮助中心”。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com)进入**市**区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缴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上午9时起至2026年1月15日下午4时前。
(二)竞买保证金
**区ZX-01-01-02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2527万元。
**区LT-01-01-23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349万元。
**区LT-01-02-13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304万元。
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缴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下午4时(应实际到账,到****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标书代写
(三)竞价原则
本次出让网上拍卖交易不设置底价,**区ZX-01-01-02地块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200元的整数倍,**区LT-01-01-23地块、**区LT-01-02-13地块增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随带单位公章并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审核资料(详见出让须知),到****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四)出让价款的支付:
**区ZX-01-01-02地块:出让价款缴纳期限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须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50%(含合同定金12527万元),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
**区LT-01-01-23地块:出让价款缴纳期限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须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50%(含合同定金2349万元),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区LT-01-02-13地块:出让价款缴纳期限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须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50%(含合同定金2304万元),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
(五)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后抵充土地出让金,不按约定时间交纳出让金的,竞买保证金首先抵冲滞纳金;如竞得人成交后无违约情形的,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价款(含合同定金)。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有违约情形的,定金不予返还,并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具体可咨询****六楼612室(蒋先生 电话:0575-****9093)。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银行账户。如有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如有不明,对出让地块情况的有关问题可咨询********政府;对竞买规则和**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的有关问题可咨询****。
联系方式:
******分局:
王先生 电话:0575-****7242
****:
肖先生 电话:0575-****8685
七、本公告在《**日报》、《**日报》、《**日报》、****中心新闻综合频道、****集团新闻综合频道、FM106.8、**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com)、****网站(http://www.****.cn/col/col****072/index.html)等媒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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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