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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24 16:31
| 2025年12月24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市)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1 | 通用设备制造 项目 | **市周铁镇 | **** | **市****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周铁镇**北路(赫联产业园内),总投资3000万元,主要原辅料、生产设施及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3、2-4一致,不使用含氮、磷清洗剂,建成后形成年产4万台通用设备的生产能力。 | 1、厂区排水系统按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试压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报告表》要求,进一步优化废气捕集处理方式,提高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落实有效的收集处理设施,规范设置排气筒位置和高度,同时加强无组织排放源管理。生产过程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 **化、减量化、无害化 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渣、废乳化液、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等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固危废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0510-****3129 ****@163.com |
公开时间: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