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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种场土地使用权出租 | ||
| **** | 监测编号GR2025HA****057 | |
| 110.1 万元 | ||
| 2025-12-24 | 挂牌截止日期2025-12-31 | |
| ********原种场239.68亩土地经营权出租;****种场239.68亩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设施资产,详见:****公司资产清单. | ||
| **** | ||
| 914********074281G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 经济类型 | 国****公司(企业) | |
| 35000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肖乃淼 | |
| 网络竞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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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转让方审核 | |||
| 不涉及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 15 万元 | |||
| 交易机构****交易所初审后)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冲抵交易费用,多余部分转付给出租方作为部分出租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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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年支付; | |||
|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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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租赁期限: 5年。 (二)出租挂牌底价: 第一年出租底价为110.10万元/年,其中资产租赁72.35万元/年,****种场土地的使用权37.75万元/年。 (三)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50%,承租方应在接收场地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承租方(不计息);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履行期间,因出租方扣除承租方应付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而使履约保证金不足约定数额的,承租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至约定数额。 (四)其他费用承担 租赁期间该场地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合同签署、租金支付 1、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养殖场资产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支付租金。 2、租金一年一付,具体支付时间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六)交易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15万元交易保证金。如竞价成功将保证金转付给出租方作为交易费用和部分出租价款,如竞价未成功,则无息全额返还保证金。 2、非因出租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出租方有权将本次租赁资产再行挂牌租赁,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出租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出租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1)未能按时签订《养殖场资产租赁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租金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单方撤回租赁申请的;(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之一后,单方撤回租赁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5)意向承租方存在违反公告内容及交易规则其他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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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次招租相关事项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产权交易机构备查资料和披露信息,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全部内容。 2、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免租期,免租期限以合同约定的为准,起算时间依合同租赁起始日(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 3、标的按场地现状交付,《租赁场地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场地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4、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养殖场及相关土地性质、用地政策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无关。 5、其他 (1)出租方对本次拟出租标的,后续仍有整体转让的计划。 (2)承租方承诺租赁期间仅用于农业种植及养殖,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3)租赁期间,租赁场地及附属设施由承租方管理,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4)自第二年至第五年,出租底价为浮动金额,包括资产租赁租金72.35万元/年,以及受让****原种场****公司开具的承包租金票****公司支付土地使用费用和税金(即增值税,按土地使用费用的5%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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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次日起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否 |
| 兰涛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180****7996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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