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市区道路照明能源托管智慧化运维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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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市区道路照明能源托管智慧化运维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市市区道路照明能源托管智慧化运维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市光****社区大围**工业区F1栋301 169,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市市区道路照明能源托管智慧化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市市区道路照明能源托管智慧化运维服务项目 目前纳管市政路灯28783盏(28586盏+197盏新接管)、中华灯2099盏、庭院灯3649盏、景观灯28686盏、景观灯灯带3713米等。 由中标人负责对在管市政路灯进行改造升级并承担托管期内的市政路灯、景观灯具等的电费缴纳和管理维护工作。为保证市政照明安全,不允许将市政照明设施改造为太阳能设施,实际改造方案以业主确认为准。 由中标人负责出资对****管辖范围内的路灯进行一次智慧化升级改造提升,并搭建照明智慧化控制平台****监控中心场地),负责10年合同服务期内的维护管养(包含路灯28783盏(28586盏+197盏新接管)、中华灯2099盏、庭院灯3649盏、景观灯28686盏、景观灯灯带3713米、灯杆、配电箱、箱变及路灯线缆等部分)与10年合同期运维范围内照明设施及****负责的所有电费缴纳。 由中标人出资,将光衰严重的LED光源更换成智能型、高光效、灯光穿透力强、适用华南气候的中性光LED灯具。 更换**北路、马牙北路等85杆老旧中华灯上装,球泡采用新材料,7年内无黄变老化,透光率稳定,一体化密闭设计(IP66防护等级),减少灰尘进入,保持光效。 由中标人出资,对托管范围内60W及以上的路灯灯具、中华灯等加装智能控制器。对未出质保期且符合地面照度标准的LED灯具加装智能单灯控制器,进行智能化升级并接入智能化管理系统,待发生故障损坏后再做二次更换;对未出质保期但不符合照度标准的LED灯具进行更换高光效智能型LED灯具并加装智能单灯控制器;对已出质保期的所有路灯灯具均更换高光效智能型LED灯具并加装智能单灯控制器。对管养路灯加装智能单灯控制器,安装集中控制器、低洼易积水路段配电箱里安装水浸监测器及建设照明智慧化控制平台。 由中标人全面负责托管期间的市区市政路灯照明相关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灯杆、灯具、配电箱、电缆等的管理和维护(包括高压部分),定期更新设施台账,更换更新破损设施,****政府要求落实的相关工作任务等,确保城市照明整体正常运作。 以合同签订之日为界,合同签订之日前市区管辖范围内在建及未移交的城市照明设施,符合移交条件的,由中标人免费纳入维护管养范围并承担该部分的电费缴纳,对路灯加装智能单灯控制器。合同签订之日后,市区管辖范围内**并符合移交条件的城市照明设施占现有设施数量10%以内时,由中标人纳入项目合同范围内进行维护管养并承担该部分的电费缴纳,对路灯加装智能单灯控制器;新增设施超出10%部分的城市照明设施,在质保期结束后由中标人提供3年免费管养(3年免费管养自质保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新增电费由采购人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给中标人,3年后,视情况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约定该部分照明设施管养经费,维护单价基数及具体数量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参照本合同相关费用协商,新增经费由市财政承担。上述由中标人新增的设施及维护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产品标准和性能要求执行,并应确保与本项目建设的智慧照明系统兼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49 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 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由中标人出资,在实施单位定的地点搭****监控中心,需具备按需照明二次节能、精准定位故障灯具、化“被动检修”为“主动维护”等功能,对在管灯具进行“一张网”智慧管控。承担托管期内路灯设备及管理系统平台升级。托管期结束移交前,需确****监控中心所使用技术的先′进性与市场接轨。 由中标人承担托管期“项目托管、电费缴纳、灯具质保、智能系统运行管理、**期满设备整体完好、照度达标移交”等全过程服务。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不超过10年。结合实际情况,项目托管期限定为10年,签订合同后前五个月为设备建设期(因变压器受场地及报建程序等原因影响,施工期可适当**,最长不超过12个月),由中标人自筹资金按照合同要求对照明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以及搭建信息化运维平台。签订合同且进场施工同步进入正式托管期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佘坤铭(采购人代表)、陈旭龙、吴玉慧、陈丽虹、刘仕贤、黄遇生、黄旭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本项目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按照以下标准收取:①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5%计取;②100-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计取;③500-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5%计取;④1000万-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5%计取;⑤5000-10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计取;⑥10000万-50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05%计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市市区道路照明能源托管智慧化运维服务项目 25.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市市区道路照明能源托管智慧化运维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 通过 通过 64.00 24.00 8.99 96.99 1 1
中****公司 通过 通过 27.57 12.00 8.98 48.55 2 2
****公司 通过 通过 30.36 3.00 9.94 43.30 3 3
******公司 通过 通过 26.21 3.00 10.00 39.21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门大道19号

联系方式:0663-****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升街道龙石村龙石新村二等933号二楼202号

联系方式:0663-****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663-****777

****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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