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开发区天鼓路显示屏修复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天鼓路显示屏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150000.00元。
项目最高限价:15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安装全新P2.5室外全彩LED屏24m2,具体内容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完成所有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政府****政府磋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在****获取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17时30分(**时间),在****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同时视同报名登记。
2.获取文件所需资料:
1)、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若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活动的,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四、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10点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开标室****经济开发区东门河畔安置小区门面房1-12号)。
五、开启
1.开启时间(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开启地点(磋商地点):****开标室****经济开发区东门河畔安置小区门面房1-1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供应商需要递交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份响应文件右上角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中心二楼
联系人:刘彬彬
电话:188****3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经济开发区东门河畔安置小区门面房1-12号
联系方式:0555-****266、139****3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昌维、从基平
电话:0555-****266、139****3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