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普陀区桃浦镇北张泾新建人行桥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审批
上海-上海-普陀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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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区桃浦镇北张泾**人行桥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23日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许建〔2025〕95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公开主体: **市******局

上****人民政府:

你单位填报的**区桃浦镇北张泾**人行桥工程(受理号:202********957)《**市(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予核发**区桃浦镇北张泾**人行桥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编号:沪普建(2025)FB310********0334)。

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应按照《**市城乡规划条例》及《**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管理规定》提交相应材料申请开工放样复验(或备案)。未经开工放样复验(或备案)擅自开工建设的,规划**部门将按照《**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涉及的测绘服务应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建设单位应在开工放样复验或备案前,委托一家符合条件的测绘服务机构承担“多测合一”工作,并在规划**审批系统上进行确认。建设单位申请开工放样复验或备案以及竣工规划**验收时,提交的测绘成果数据应符合“多测合一”成果标准。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在线归集城建档案资料;项目竣工后,应申请竣工规划**验收。验收时未全面完成档案归集或报送的,应在申请竣工规划**验收时出具《竣工档案限时办理归档承诺书》,承诺在限定时限内完成档案报送工作。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满一年仍未开工的,****管理部门申请延期,****管理部门决定是否准予延续。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开工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市******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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