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46线、353线**立石镇至**区江**段公路工程K50+600-K53+340段及配套设施项目劳务**单位采购补遗(一)
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要求
“3、付款方式:3.1业主与甲方完成工程计量计价后,甲方与乙方进行相应劳务工程计量,确定当期劳务计量款,待甲方收到业主计量款后进行支付。
3.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根据业主单位计量支付进行结算办理,每次支付结算金额的85%(同时扣除上期发包人已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金额)。交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完毕,确认已支付完农民工工资、材料费、机械费及其他费用,且完成临时用地复垦与验收后,工程款拨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
3.3每期支付的劳务计量款不超过当期业主已支付计量款的100%,如因业主原因造成计量款支付延迟或拖欠,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资金利息或以此为由提高材料单价、停止生产、要求索赔、承担违约责任等,并能自筹资金保证材料供应。
3.4每次支付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变更为
“3、付款方式:
3.1业主与甲方完成工程计量计价后,甲方与乙方进行相应劳务工程计量,确定当期劳务计量款,待甲方收到业主计量款后进行支付。
3.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根据业主单位计量支付进行结算办理,每次支付结算金额的80%(同时扣除上期发包人已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金额)。交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完毕,确认已支付完农民工工资、材料费、机械费及其他费用,且完成临时用地复垦与验收后,工程款拨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
3.3每期支付的劳务计量款不超过当期业主已支付计量款的100%,如因业主原因造成计量款支付延迟或拖欠,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资金利息或以此为由提高材料单价、停止生产、要求索赔、承担违约责任等,并能自筹资金保证材料供应。
3.4每次支付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二、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招标合同
“10.合同价款
(3)变更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工作内容,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能实施,否则乙方不能取得结算与支付。
施工中如发生工程变更设计,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变更设计需要提供现场原始资料,乙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变更设计引起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有相应细目对应的,按照相应细目清单单价执行;若无相对应细目的,参考类似细目清单单价执行,变更设计新增工作内容新增单价的,参考《公路工程施工定额》(2018版),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意见》〔2022〕7号文等规定或者参考项目所在当地变更管理相关文件,由双方参考市场价协商新增单价;若都没有参考的,按照市场价单价双方协商新增单价。”
变更为
“10.合同价款
(3)变更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工作内容,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能实施,否则乙方不能取得结算与支付。
施工中如发生工程变更设计,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如变更设计需要提供现场原始资料,乙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变更设计引起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有相应细目对应的,按照相应细目清单单价执行;若无相对应细目的,参考类似细目清单单价执行,变更设计新增工作内容新增单价的,参考《公路工程施工定额》(2018版),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意见》〔2022〕7号文等规定或者参考项目所在当地变更管理相关文件,由双方参考市场价协商新增单价;若都没有参考的,按照市场价单价双方协商新增单价。
工程量变更:以甲方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单作为变更内容的结算依据。”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月9日09时30分(**时间)”更正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月9日09时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四、以报名系统重新更正的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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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