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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2-24 16:48:19
**御****公司申请办理御景**项目设计方案调整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申请单位(人):**御****公司
项目位置:**市**区电海街道包茂大道东侧
申请内容:设计方案调整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3日
附注:
1.该图为示意图,图件以审批文件为准。
2.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市**区水东街道海滨三路1******局**分局收。
邮政编码:525000
咨询电话:0668-****387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它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和公示稿编号。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日期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查询网址:http://zrzyj.****.cn/
附件:茂规告-批前﹝2025﹞410号 御景**项目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示(1/2)
茂规告-批前﹝2025﹞410号 御景**项目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示(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