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公司电梯维保及年度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货物/服务交易公告(代交易文件)
1、项目名称:公司电梯维保及年度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 ;
3、项目预算金额:850000元/年,电梯维保费+年度检验/检测费10层以上单价4600元/台,数量82台;电梯维保费+年度检验/检测费10层(含10层)以下单价4500元/台,数量98台;电梯承接查验检测费400元/台,手扶梯维保费3700元/台;(电梯数量均为暂估量,最终结算时以实际电梯维保数量进行结算。)
4、最高限价: 100%(报价结算率),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即最高限价为预算金额不优惠)
5、合同履约期限:二年。合同签订采用“1+1”方式。如服务年度考核合格的(≥90分),则合同续签一年。如服务内容不合格,经整改后相同的服务内容仍无法达到发起人要求;不及时响应达到两次及以上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发起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6、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00.00%;
7、采购方式:公开竞标;
8、联合体响应:√不接受 □接受。
(一)电梯维保服务。
共计180台电梯,对全部电梯进行定期维护保养、24小时应急响应、故障排查与修复、代办电梯年检相关手续等。
(二)电梯清单
| (1)电梯维保费+年度检验/检测清单 |
||||||||
| 电梯位置 |
品牌 |
型号 |
层数 |
速度(m/s) |
载重(kg) |
数量(台) |
客货梯 |
|
| **综合项目滨康区块 |
迅达 |
Comx7 |
25 |
10层以上 |
2 |
1000 |
5 |
客梯 |
| 迅达 |
Comx7 |
28 |
10层以上 |
2 |
1000 |
9 |
客梯 |
|
| **三菱 |
**3 |
19 |
10层以上 |
1.75 |
1050 |
4 |
客梯 |
|
| **三菱 |
**3 |
19 |
10层以上 |
1.75 |
825 |
4 |
客梯 |
|
| **三菱 |
LEHY-Ⅲ |
12 |
10层以上 |
1.75 |
1050 |
12 |
客梯 |
|
| **三菱 |
LEHY-Ⅲ |
19 |
10层以上 |
1.75 |
825 |
7 |
客梯 |
|
| **三菱 |
LEHY-Ⅲ |
19 |
10层以上 |
1.75 |
1050 |
7 |
客梯 |
|
| 预计新增 |
10层(含10层)以下 |
79 |
客梯 |
|||||
| 10层以上 |
20 |
客梯 |
||||||
| 停车****停车场 |
奥的斯 |
GeN2 |
3 |
10层(含10层)以下 |
1 |
1000 |
1 |
客梯 |
| 排灌站项目 |
西奥 |
XO-MRLII |
3 |
10层(含10层)以下 |
1 |
630 |
1 |
客梯 |
| 巨人通力 |
THJ800/1.0 |
5 |
10层(含10层)以下 |
1 |
800 |
1 |
客梯 |
|
| 巨人通力 |
GF21 |
3 |
10层(含10层)以下 |
0.5 |
2000 |
1 |
货梯 |
|
| 恒达富士 |
THJ2000/1.0 |
3 |
10层(含10层)以下 |
1 |
2000 |
1 |
货梯 |
|
| 滨芯科技园项目 |
奥的斯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25 |
10层以上 |
3 |
1600 |
6 |
客梯14台 |
| 奥的斯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25 |
10层以上 |
2.5 |
1600 |
2 |
||
| 奥的斯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15 |
10层以上 |
2.5 |
1600 |
5 |
||
| 奥的斯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18 |
10层以上 |
2.5 |
1600 |
1 |
||
| 奥的斯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3 |
10层(含10层)以下 |
1.6 |
1600 |
1 |
||
| 奥的斯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10 |
10层(含10层)以下 |
1.6 |
1600 |
1 |
||
| 奥的斯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
5 |
10层(含10层)以下 |
1.5 |
1600 |
2 |
||
| ****政府南广场 |
日立 |
LCA-1000-C060 |
3 |
10层(含10层)以下 |
1.5 |
1000 |
4 |
客梯 |
| 美女山项目 |
奥的斯 |
10层(含10层)以下 |
6 |
|||||
| 总计 |
180 |
|||||||
| 10层(含10层)以下电梯98台,10层以上电梯82台。 |
||||||||
(2)需特检院检测的设备清单见附件一
(三)质量要求
采用国家及省级相关的电梯维护保养标准,达到合格等级。年检办理达到合格。
(四)具体维保内容及责任
1.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间隔时间不大于15天有计划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对电梯进行全面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2.提供电梯机房、井道内卫生清理服务;
3.提供电梯设备遭受意外损坏时的及时修复服务;
4.提供电梯设备修理、改造、更新最佳方案的咨询服务;
5.提供的常规维护保养工作一般在非公休假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6.机械或电气零部件更换服务;
7.电梯各项性能及功能的定期检测服务;
8.电梯安全等重要指标的定期全面检测服务;
9.提供例行保养所需之清洁材料、易损的备品备件;
10.申请政府主管部门电梯年检;
11.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的应急处理。在接到发起人通知后30分钟到达现场,紧急情况15分钟赶到现场。
1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标准,以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和防止维护保养时发生伤害人员、损坏货物和电梯的事故。
13.对维保的电梯制定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检查保养计划交贵方存档备案,并督促维保人员执行,每年按标准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及检测。
14.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 1 |
机房、滑轮间环境 |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在指定位置 |
| 3 |
驱动主机 |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动作灵活 |
| 5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间隙值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 6 |
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制停子系统时的自监测 |
制动力人工方式检测符合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制动力自监测系统有记录 |
| 7 |
编码器 |
清洁,安装牢固 |
| 8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
| 9 |
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 |
工作正常 |
| 10 |
紧急电动运行 |
工作正常 |
| 11 |
轿顶 |
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
| 12 |
轿顶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正常工作 |
| 13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 14 |
对重/平衡重块及其压板 |
对重/平衡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
| 15 |
井道照明 |
齐全、正常 |
| 16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工作正常 |
| 17 |
轿厢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 18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工作正常 |
| 19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IC卡系统 |
齐全、有效 |
| 20 |
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 |
功能有效 |
| 21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 22 |
轿门运行 |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
| 23 |
轿厢平层准确度 |
符合标准值 |
| 24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有效 |
| 25 |
层门地坎 |
清洁 |
| 26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正常 |
| 27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
| 28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 29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不小于7mm |
| 30 |
底坑环境 |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
| 31 |
底坑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2)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 2 |
制动衬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3 |
编码器 |
工作正常 |
| 4 |
选层器动静触点 |
清洁,无烧蚀 |
| 5 |
曳引轮槽、悬挂装置 |
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 6 |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 |
| 7 |
靴衬、滚轮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8 |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 9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传动带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
| 10 |
层门门导靴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11 |
消防开关 |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
| 12 |
耗能缓冲器 |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
| 13 |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3)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 1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 |
连接无松动,弹性元件外观良好,无老化等现象 |
| 2 |
驱动轮、导向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
| 3 |
曳引轮槽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4 |
制动器动作状态监测装置 |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
| 5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 6 |
控制柜各仪表 |
显示正常 |
| 7 |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
| 8 |
悬挂装置、补偿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 9 |
绳头组合 |
螺母无松动 |
| 10 |
限速器钢丝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11 |
层门、轿门门窗 |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值 |
| 12 |
轿门开门限制装置 |
工作正常 |
| 13 |
对重缓冲距离 |
符合标准值 |
| 14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
固定、无松动 |
| 15 |
上、下极限开关 |
工作正常 |
4)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 2 |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
接触良好 |
| 3 |
制动器铁芯(柱塞) |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 4 |
制动器制动能力 |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必要时进行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的制动试验 |
| 5 |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
符合标准 |
| 6 |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对于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的限速器,每2年提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限速器,每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
工作正常 |
| 7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 8 |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 9 |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
紧固 |
| 10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支架 |
固定,无松动 |
| 11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 |
清洁,压板牢固 |
| 12 |
随行电缆 |
无损伤 |
| 13 |
层门装置和地坎 |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
| 14 |
轿厢称重装置 |
准确有效 |
| 15 |
安全钳钳座 |
固定,无松动 |
| 16 |
轿底各安装螺栓 |
紧固 |
| 17 |
缓冲器 |
固定,无松动 |
备注:其他类型电梯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参照现行《电梯维保保养规则》执行。
(五)电梯维保要求及说明
1.响应人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本项目的电梯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隔15天对设备进行例行维保检查,其中包括对设备机件的安全及功能清洁、调整、检查、润滑及故障维修,机房、底坑、清洁卫生,轿厢地坎和轿厢顶垃圾清理,但不负责保持、维修及更换轿厢、外厅等外围设备的外观及卫生(如轿厢装潢等)。若由于响应人在维保工作过程中损坏上述部位之外观时,响应人有义务免费修复乃至赔偿相关损失。
2.响应人应在项目所在城市设立充足的备件库,保证日常的备品备件及时供应,常规备品备件供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对于定制配件供货时间不超过两周。配件响应人与发起人商定供货时间,且响应人需要提供正规的厂家配件,并送货上门。
3.在发起人与响应人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后,响应人须派1名电梯维修工服务于该项目,服务时间为每周七**天24小时服务,接到报修电话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非电脑板原因的常见故障)在30分钟内解决,重大故障在4小时内解决,特殊故障解决期限双方协商确定。若遇乘客被困发起人无力放人,维保单位接到发起人通知后,迅速安排维修人员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解救被困乘客。若在接到发起人通知后,由于维保单位没有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实施抢修或解救被困乘客,其给发起人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维保单位负责。特殊故障无法在上述时间内修复的,响应人应向发起人书面充分说明理由,并告知修复时间,发起人认为合理的方可**,但响应人必须承诺修复时间,若响应人在承诺时间内无法修复电梯,则发起人有权选择其他维保单位进行修复,费用在响应人合同款中扣除,响应人应无条件接受。
4.由响应人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年检等工作,年检费用由响应人承担,包含在响应报价内。由于响应人原因引起的复检,复检费仍由响应人承担。
5.维修保养人员每六个月向发起人提交一份有关电梯维修保养情况的报告。如有用户投诉情况,响应人应根据发起人要求随时提供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保养情况、运行情况、故障分析等书面报告。
6.对发起人某些在运行时间上有特殊要求的电梯,在维护时间上响应人将充分考虑发起人的安排。
7. 响应人必须保证本项目保养服务不分包,否则视为响应人违约,一经发现发起人有权中权(终)止合同。
8.项目负责人及委派的维修人员必须为响应人本企业人员,并且需要为维修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保险,以及公众和产品责任险。
9.响应人在电梯维保服务期间,电梯需要大修或改造,响应人必须有能力取得厂家的授权。
10.在维护时间和发起人工作时间冲突时,按听从发起人时间安排。
11.定期与发起人沟通保养设备的运行情况,指导发起人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设备,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以及每年一次电梯安全宣传活动。
12. 响应人应严格加强现场保养的组织管理,确保管理制度的落实,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报价时的承诺到岗尽其职,确保服务质量和时效,凡是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其职的,使用单位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使用单位有权责令其暂停服务并整改、直至中(终)止合同,停止支付服务费,并可以就此向响应人索赔,维修保养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承保方负责。
13、响应报价包含每年度电梯检验/检测费,电梯检验/检测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T7001—2023)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T7008—2023)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检测工作完成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定向核查报告》,报告一式肆份(电子版本除外),并将《电梯定向核查报告》上传相关平台。
14、维保单位在服务内容范围内对电梯进行保养加油及调整时,如发现部分机件正常损坏或需要更换时,单次单价超过500元的部件需先书面报价告知发起人,经发起人同意后维修。
15、维保单位应负责免费更换单次单价500元以下的易损件零配件(易损件零配件材料费)。因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原因损坏的零配件由发起人购买后维保单位负责免费更换。
(六)服务考核
发起人对成交人进行考核评价,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得分≥90分),则合同续签一年。如服务内容不符合要求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发起人要求,不及时响应达到两次及以上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发起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考核内容参考如下,最终以发起人根据自己需求调整为准:
电梯维保及年度检验/检测服务项目考核表
| 考核内容 |
评分依据 |
分值 |
实得分数 |
备注 |
| 维 保 管 理 |
维保单位电梯维保人员持证上岗,必须佩带工作牌进出场,并服从甲方的秩序管理。文明服务、文明用语,整齐整洁,劳动保护用品应佩戴齐全,达不到一次扣2分。 |
10 |
||
| 维保过程中,不得与业主、相关管理单位产生纠纷、口角及肢体冲突,应及时通知甲方配合处理。发现一项扣2分。 |
10 |
|||
| 建立完整的维保台账和年度维保计划。缺一项扣1分。 |
10 |
|||
| 如遇重大或易造**全事故项目,需做好应急预案。未提前制定预案的发现一项扣2分。 |
10 |
|||
| 遇电梯困人等紧急故障报修,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故障处理不得超过2小时,处理过程中维保人员不得离开故障现场,直至电梯维修完成。发现一项扣2分 |
10 |
|||
| 维 保 质 量 |
维保过程中,不得造成周边附属设施设备及墙体等的破坏,事先告知甲方并确认不可避免的除外。如未提前告知并造成周边附属设施损坏的,发现一项扣1分。 |
10 |
||
| 维保过程中,不得偷工减料,不得简化施工工艺,不得材料以次充好,发现一项扣2分。 |
10 |
|||
| 维保产生的垃圾、油污清理及时,避免发生污染,影响环境。发现一项扣1分。 |
5 |
|||
| 安全施工:做好维保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维修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标牌。发现一项扣1分。发生安全事故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
10 |
|||
| 日常配合:及时配合甲方重大活动做好维保工作相关工作。未达到一项扣1分。 |
5 |
|||
| 年度检验/检测 |
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T7001—2023)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T7008—2023)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末按要求执行的,每台电梯扣1分。 |
10 |
||
| 总扣分 |
100 |
|||
注:1、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考核,考核总分 90 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 90 分的判定为不合格。
2、服务内容不符合要求,相同的服务内容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发起人要求的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3、服务响应不及时达到两次及以上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4、当遇电梯困人等紧急故障报修,30分钟内维保人员未到达现场处理的,第一次发生发起人将开具扣分处理单,第二次发生除了考核结论为不合格,将视为响应方违约,响应方须向发起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此违约金从维保费用中扣除。
5、维保过程中与业主、相关管理单位产生纠纷、口角及肢体冲突的,第一次发生发起人将开具扣分处理单,第二次发生将视为响应方违约,响应方须向发起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此违约金从维保费用中扣除。
三、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副本复制件(加盖公章);
2、响应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中须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提供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
3、与响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应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竞标项目应标;
4、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 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将采用CA加密和解密,“e见证”交易大厅的网址为https://bhb.****.cn/bj-tradding/bidweb/index.html,响应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交易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发起人或中介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滨好办-交易服务专区(“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e见证”交易大厅)由发起人进行在线解密,响应人在线参加交易活动,系统操作请关注第八点。电子标服务
1、以下条款不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作无效处理:
(1)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需求及其他标▲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将以涉及无效响应条款作无效响应;
(2) 附件资料(扫描件)未按交易公告要求提供的;
(3) 未按交易公告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2、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响应需求、成交质保期/服务期要求最终以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版为准。
3、参加响应的单位在交易截止时间前,通过本企业的CA锁登录“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需“.响应文件”格式,可用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标书代写
(1) 报价表及证明材料。(即附件二)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有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 联合体协议(如有)
(6) 其他:服务方案及响应人认为有需要的其他资料。
若系统有格式的按格式填写,无格式的格式自拟。
4、参照财政部令第18号,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交易系统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标书代写致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2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5、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中介机构,以预算金额为计算依据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收费标准的50%向响应人收取,低于2000元的按照2000元收取。响应人应当自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6、成交单位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响应文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给采购人。
1、成交方法
√ 方案一:最低价法,发起人/中介机构确认响应文件满足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后,确定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如响应人项目最低报价相同,由发起人通过综合评估确定成交候选人。
2、成交人的确定:发起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成交人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3、履约保证金:无
4、付款方式:每年服务结束后结算当年服务款。响应人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起人有权拒绝付款。
5、结算要求:本项目合同价款为约定范围内固定单价合同,响应报价应包含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响应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
最终结算价为:∑成交单价*实际电梯维保数量*(实际维保服务月数/12)。成交单价=预算单价*报价结算率。实际维保服务月数如存在不足月的情况,则不足日历天的按天数计取。最终不超过预算金额。
6、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报价结算率进行报价,要求响应人在预算单价的基础上填报统一的结算率。(报价结算率指用于结算的费率,例如:若预算单价为100元/台,报价结算率为95%时,结算单价即为95元/台。)
7、交易文件中所给的电梯数量均为暂估量,最终结算时以实际电梯维保数量进行结算,响应人应自行考虑报价风险。
凡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拟作出否决响应决定的,应先向响应人进行询问核对。具体规定如下: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10分钟,响应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权否决其响应。响应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响应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响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要求。
3、响应人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以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00 秒(如发生澄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交易文件编制的,发起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若此时距截止时间已不足 3 日,应**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通过“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上提交。成交单位在公示期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纸质文件(一正二副,装订成册)。
3、现场考察:响应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响应人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响应人承担考察现场所发生的所有情况及费用 。
4、交易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00 秒。
5、交易地点:响应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会。
八、响应人系统操作须知:
1、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响应人首先需在“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bhb.****.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点击项目交易】)中进行企业注册并进行CA锁绑定(未有CA锁的请网上自行办理http://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198) ;然后方可登录该平台参与项目交易公告查看、附件下载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等业务操作,响应工具下载地址:https://bhb.****.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点击项目交易】(根据操作手册)安装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未登录该平台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
2、企业注册:点击“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bhb.****.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的“法人登录”,登录后点击项目交易,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具体操作详见“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的操作手册,企业注册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发起人/中介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人名单并进行解密,响应人可在线查看解密情况,若响应文件格式错误不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文件内容缺失或损坏,导致解密时无法正确读取的,由响应人负责。
4、交易全过程中,各响应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符合性审查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响应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响应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响应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交易的远程交互,建议响应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耳麦、话筒、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响应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品茗驱动(可到“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下载安装)。
6、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
7、技术服务电话:王工177****0435。
8、业务服务电话:詹工:0571-****1156。
9、CA问题联系电话:天谷CA 400-****-8198。
九、异议及投诉处理
1、响应人认为交易活动不符合交易文件规定的可以向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出异议。对交易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对交易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过程结束前提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之前应暂停交易活动,其中对交易活动现场情况有异议的,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响应人对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文件明确的(按照小额规则文件里明确的组建原则,****小组,即******公司单位)****小组(****小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书面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交易文件明****小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补正或是否受理投诉的决定,对受理的投诉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小组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原则上应暂停交易活动。
5、有下列情形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事项不具体、没有明确请求的;
2)投诉书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3)超过投诉时效的;
4)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或没有按规定提出异议的。
中介机构:**天恒****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潘工 131****7610
联系地址:**市上**三里亭路77号
发起人:******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富工 0571-****6037 (询问、异议)
联系地址:**市**区滨安路1358号
****小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工 0571-****2699(投诉处理)
联系地址:**市**区滨安路1358号
2025 年 12 月 24 日
附件一 需特检院检测的设备清单
| 项目名称 |
设备编号 |
是否由特检院检测 |
备注 |
|
| 2026年 |
2027年 |
|||
| 滨康二苑 |
3110Z010****900032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31 |
是 |
否 |
||
| 3110Z010****800011 |
是 |
否 |
||
| 3110Z010****800010 |
是 |
否 |
||
| 3110Z010****800009 |
是 |
否 |
||
| 3110Z010****800008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84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83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82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81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80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79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68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67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66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65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63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62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61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49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48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38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37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36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35 |
是 |
否 |
||
| 3110Z010****900034 |
是 |
否 |
||
| 滨康小区 |
311********210FRKUV1 |
否 |
否 |
|
| 311********210FRMV24 |
否 |
否 |
||
| 311********210FRN5C3 |
否 |
否 |
||
| 311********210FRP9K6 |
否 |
否 |
||
| 311********210FRGHX4 |
否 |
否 |
||
| 311********210FRGX34 |
否 |
否 |
||
| 311********210FRH1G2 |
否 |
否 |
||
| 311********210FRKFT6 |
否 |
否 |
||
| 康悦香庄 |
3110Z010****800068 |
否 |
是 |
|
| 3110Z010****800069 |
否 |
是 |
||
| 3110Z010****800070 |
否 |
是 |
||
| 3110Z010****800071 |
否 |
是 |
||
| 3110Z010****800072 |
否 |
是 |
||
| 3110Z010****800073 |
否 |
是 |
||
| 3110Z010****800074 |
否 |
是 |
||
| 3110Z010****800075 |
否 |
是 |
||
| 3110Z010****800076 |
否 |
是 |
||
| 3110Z010****800077 |
否 |
是 |
||
| 3110Z010****800078 |
否 |
是 |
||
| 3110Z010****800079 |
否 |
是 |
||
| 3110Z010****800080 |
否 |
是 |
||
| 3110Z010****800081 |
否 |
是 |
||
| ****实验小学停车场 |
3110Z010****780132 |
是 |
否 |
|
| 排灌站项目 |
311********2220366 |
是 |
否 |
|
| 321********017055003 |
是 |
否 |
||
| 3110Z010****600055 |
否 |
是 |
||
| 3120Z010****500005 |
是 |
否 |
||
| 滨芯科技园项目 |
311********2045751 |
否 |
否 |
|
| 311********2045752 |
否 |
否 |
||
| 311********2044001 |
否 |
否 |
||
| 311********2044002 |
否 |
否 |
||
| 311********2044004 |
否 |
否 |
||
| 311********2043998 |
否 |
否 |
||
| 311********2043999 |
否 |
否 |
||
| 311********2044000 |
否 |
否 |
||
| 311********2055858 |
否 |
否 |
||
| 311********2039997 |
否 |
否 |
||
| 311********2157021 |
否 |
否 |
||
| 311********2055435 |
否 |
否 |
||
| 311********2157022 |
否 |
否 |
||
| 311********2157024 |
否 |
否 |
||
| 311********2157023 |
否 |
否 |
||
| 311********2039172 |
否 |
否 |
||
| 311********2156892 |
否 |
否 |
||
| 311********2156891 |
否 |
否 |
||
| ****政府南广场 |
311********211167985 |
否 |
否 |
|
| 311********211167991 |
否 |
否 |
||
| 311********211168004 |
否 |
否 |
||
| 311********211168013 |
否 |
否 |
||
| 美女山项目 |
/ |
是 |
否 |
|
| / |
是 |
否 |
||
| / |
是 |
否 |
||
| / |
是 |
否 |
||
| / |
是 |
否 |
||
|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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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36台需特检院检测,45台由第三方检测; 招标文件中“电梯维保费+年度检验/检测清单”预计新增部分按电梯移交管理为准。 |
||||
附件二:
致: (发起人):
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 的 交易公告,对交易公告等资料研究后,我方愿意按照交易公告要求,响应交易公告中的成交方式确定中标人。对交易方式、开标和成交办法无异议。
2、我方愿以报价结算率(大写)百分之 (小写: %)的投标报价(指预算单价的报价结算率),按照贵方交易文件要求与贵方签订服务合同。
3、本次拟派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是 。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交易公告等招标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我方将按交易公告规定履行合同(包括廉洁承诺书)责任和义务。
6、如我方为成交人,我方承诺本项目不转包、分包。
7、你方成交通知书及本响应函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承诺按交易公告要求和相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完成该项目。
9、我方承诺提交的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都确保真实有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投标文件自递交贵方之日起90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具有约束力。
响应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响应函文件格式及文字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更改,建设单位(发起人)可按最不利于响应人处理。
公司电梯维保及年度检验/检测服务项目报价明细表
| 序号 |
服务项目 |
预算单价 |
最高限价 (报价结算率) |
响应报价 (报价结算率) |
| 1 |
电梯维保费+年度检验/检测费10层以上 |
4600元/台 |
100% |
大写:百分之 小写: % |
| 2 |
电梯维保费+年度检验/检测费10层(含10层)以下 |
4500元/台 |
||
| 3 |
电梯承接查验检测费 |
400元/台 |
||
| 4 |
手扶梯维保费 |
3700元/台 |
注:1、响应报价包含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单次单价500元以下的易损件零配件及其更换的费用、响应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
响应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五、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