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药品配送企业的公告
****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保障药品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诚实守信、公**光的购销环境,根据《**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卫财审发〔2023〕2号)、《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药品企业作为我院药品配送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配送企业报名参加遴选。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
(三)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
(四)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五)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中标产品优先(同等价格)、保障供应为目标进行遴选。
二、遴选范围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
三、拟遴选配送企业数量
按照评分表(附件3、4),评分由高到低确**药、中成药配送企业16家,中药饮片配送企业2家,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2家。 诊断试剂(抗A抗B血型定型试剂(单克隆抗体)、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诊断试剂(TRUST))配送企业1家。
四、参加遴选配送企业的报名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药品配送企业须严格执行“两票制”(中药配方颗粒、未中标中药饮片除外)。
(三)配送西药、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中标中药饮片企业必须具有**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
(四)药品配送企业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活动。
(五)药品配送企业承诺内容:
1.保证配送药品的质量,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
2.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和配送准确度的保证:
(1)一般药品(普通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常配送,****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
(2)急救、急用药品(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急(抢)救药品2小时送达,急用药品4小时内送达;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短缺或罕见等药品具有一定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4小时,并且原则上确保货票同行。
(3)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
3.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保证:近效期、过期、破损、霉烂变质等药品退换货3个工作日内解决;药品调价若为采购平台价格变动,应当日处置。
4.由药品配送企业自主提供服务承诺方案。
5.应急机制:有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药事管理与药品供应管理的应急预案。
五、遴选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15:00分前。
六、遴选文件要求
(一)配送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包括资质条件、经营运行状况、信誉保证、质量体系、药品仓储能力和运送能力、冷藏库面积、冷藏车辆数量等信息);
(二)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附件1)顺序逐项制作、装订材料;
(三)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附件2)以及附件2的相关支撑资料;
(四)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自评表(附件3)及附件3的相关支撑资料;
(五)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按照《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自评表》(附件4)进行自评打分及附件4的相关支撑资料;
(六)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可配送药品品种的数量(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售后服务承诺书(包括近效期、破损、滞销、质量等问题药品的调换等);
上述材料所提****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提供虚假或伪造文件,一经核实将取消参选资格。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多页的可用骑缝章或每页盖印)。按以上顺序编排,装订成册,包含正本1册、副本4册装于密封的档案袋中,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和联系信息等。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择期组织论证,根据配送企业资质能力、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后确定配送企业。
七、报名及遴选文件递交时间、方式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一)报名及遴选文件递交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15: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及遴选文件递交方式:
邮件报名,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企业见到本公告后,****公司公章成册的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发至邮箱****@qq.com,并在****公司名称与所报项目名称,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如果有多份扫描件文件的,请将文件打包为压缩包,格式要求为.zip格式。遴选文件只接受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递交响应文件。
(三)递交地点及接收:
****6号楼3****办公室。
联系人:蒙老师 0775-****012。
八、遴选结果公示
****医疗机构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监督、申诉。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则将遴选企业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按“三重一大”议程进行审定。
九、其他事项
(一)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的合同履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满3年后应重新公开遴选。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配送企业的执行和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除单一来源的采购药品其配送企业不参与遴选、可直接签订合同外,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特殊性药品的配送企业,原则上也需参与遴选。
(三)执行过程中,因国家和自治区级政策有变动的,按国家和自治区级政策进行调整。
****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为中小配送企业提供一定的政策倾斜。
(五)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配送企业,立即退出,不得继续配送药品。
****医院定期对药品配送企业进行综合评价,以确保其服务质量和经营行为符合规定标准及承诺条款。凡发现药品配送企业在药品经营中有违反行风、违法违纪、配送管理工作屡次落实不到位等行为,可提交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讨论审定后,停止该企业的药品配送资格,且该企业2年内不得再参加****药品配送遴选。
(七)资质和条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已经选中的药品配送企业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拉入黑名单,5年内不与其**。
(八)对未中选企业,无特殊要求标书不退回。
(九)本次遴选的解释权归院方。
十、监督
监督电话:
****监察室,
电话0775-****103
****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
附件1-4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材料
【**文档 | WPS云文档】 附件1-4 ****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材料https://www.****.cn/l/ceFVwTXHuq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