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观光车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14日10点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观光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141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41万元
采购需求:****拟采购新能源观光车,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以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2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科技馆后)
方式:报名领取(联系电话186****9227)
售价:0元
注:(1)报名时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含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及邮箱号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上的姓名须与单位介绍信上的报名人相符),企业营业执照。本项目接受网络报名,请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投标人需在发送上述资料后及时致电代理机构提醒查收),报名联系方式:186****9227;(2)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材料不作资格性审查,投标人在投标时因资格未通过审查而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026年1月14日10点00分
地点:****三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风景区九华乡柯村新区大愿文化园内
联系人/电话:钱经理 130****2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科技馆后)
地 址:**市**区秋浦东路75号
联系人/电话:何工 186****9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