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门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校门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序列号:/。
项目联系人:王正雄。
项目联系电话:135****4868。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631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3100.00元(人民币)。
采购数量:1项。
采购范围:对****校门改造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参与(报名)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其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或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及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渠道无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该投标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 ;
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以上(1)-(6)项材料及特定资格要求材料投标人除编辑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单独编辑一份于开标现场提交审查,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4.实施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招标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供应商在编辑投标响应文件时要如实编辑《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将作为投标响应文件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三、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9日(8:30-12:00、14:30-18: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添加微信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
(5)发布媒体:**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开标厅);标书代写
(2)该项目采用纸质现场开评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时间):2025年12月31日10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开标厅)。
七、投标保证金情况
(1)保证金金额: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月/日;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单位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
(4****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帐号:236********011****4434。
注:1.中小企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减免相关费用的依据;按照《****财政局****信息化局关于转发《****信息化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安市财采[2021]21号)的规定,采购人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减免相关费用的依据,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中小企业免除保证金可在投标报名时系统内选择并免除保证金缴纳。后期由供应商对自己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由财政部门或招投标工程项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中小企业认定作出书面答复。
2.《关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据安市财采〔2023〕10号文件精神要求,非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且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和**公共**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的记录,****政府采购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可采用出具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该承诺函具有与投标保证金、金融保函(证)同等效力,企业一经提交,除因法定例外情况不得撤销撤回。模板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八、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按(黔招协〔2025〕35号)文件规定支付。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镇****街道东街56号。
下载项目联系人:邵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189****4013(0851-****26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项目联系人:王正雄 王 萍 **芬。
项目联系方式:135****4868。
十、其他:其他未尽事宜请见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