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26年1月27日在德邻循环平台(网址:http://xh.****.com****铁矿北部排岩场岩石的网络竞价销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
1.销售价格信息:****岩石6元/立(含税价,税率3%);
2.质量要求:以供方出厂实物为准;
3.销售模式:打一个包裹竞价销售;
4.看货联系人:吴秀毅,电话:156****8698;
5.本方案为****(以下简称“齐矿”“卖方”)北部排岩场岩石竞价销售方案。
标的量:200万立/1年;位置:位于齐矿北部排岩场(北破作业区排岩机附近),回采部位阶段为+180水平至+135水平,面积约22.6万平方米。坐标为:
岩石种类:混合岩、石英岩、绿泥岩等。销售输出前需由卖方做干选试验,如果试验结果不符合输出标准,禁止销售输出;符合输出标准的岩石由买方直接装车运输出厂。
6.要求:(1)需用一家年岩石处理量及输出能力200万立以上的买方客户。(2****政府交管、环保部门及岩场内部道路协调解决运输通路的能力。(3)买方必须具有真实有效的销售供料合同(合同量200万立或320万吨以上),和年处理320万吨以上岩石加工处理能力所对应的碎石加工产线及堆存仓储场地,以及环境影响报告、政府批复、排污许可等必备资质条件及企业资质证明。(4)买方竞价成功签订岩石买卖合同后,准备期为一个月,一个月内必须完成取岩方案设计、办理进场手续等工作,准备期结束必须即刻进场输出。卖方对买方的开工取岩考核时间起点设为买方实际进场开工取岩之日。若买方未能如期进场开工取岩,卖方对买方的开工取岩考核时间起点设为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1个月之日。(5)买方开工取岩前3个月输出量要完成当期进度计划的60%,未完成的给予警告,并扣除履约保证金20%;半年要完成当期进度计划80%,未完成的扣除履约保证金50%,并终止合同;全年要完成年度合同量,未完成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买方承担。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公告日-2025年12月30日16:00;齐矿派专人组织有意向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客户,对北部排岩场区域的岩石种类、实际状况,进行现场查看确认(每次只允许一家客户)。
2.竞价时间:2026年1月27日10:00-11:00。
三、竞价说明
1.准入条件
(1)经营范围。营业范围包含建筑施工企业、建材生产经营或物流业务的内容。
(2)企业规模。注册资金2千万元(含2千万元)以上,岩石年处理量及输出能力200万立(或320万吨)以上。
(3)业绩要求。近年来(2022年-2024年)产值合计2千万元(含2千万元)以上。
(4)纳税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5)信用证明。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2.竞买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未完成三证合一,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等)、银行开户许可证;
(2)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
(3)提供真实有效的销售供料合同(合同量100万立或160万吨以上,岩石销售去向必须合规合法)、岩石堆存场地、加工处理****政府批准堆存场地、生产加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排污许可、环保验收等合规合法手续;
(4****集团所属各单位无法律纠纷承诺函。
材料提交途径:以上所有资质材料将原件电子彩色扫描件发至企业电子邮箱****@163.com(所有材料需加****公司名称及参加项目),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16:00。材料由电商平台负责收集,并提交由委托方组织审核。标书代写
本次竞价开始前,采用实地现场考察的方式,由卖方组成考察组,围绕报名客户的资质、能力、过往销售业绩,以及是否可能存在挂靠、转包、分包等情况,对网上报名客户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报名客户需提供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由卖方将对竞买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实地考察,合格的竞买人方可参与后续公开竞价。
3.本次竞价面向德邻循环平台注册的客户,新客户可通过电商平台自行注册,不明事项请联系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9855-888。
4.拟参与客户在德邻循环网站中销售公告《****岩石竞价销售市场公告》中点击“参加竞价”,截止时间至2025年12月30日下午16:00时止。标书代写
5.保证金:为保证竞价秩序,参与竞价客户需在竞价前向电商平台缴纳竞价保证金90万元(交款日期:至2025年12月30日下午16:00时止),需备注“齐矿北部排岩场区域岩石竞价保证金”,否则不允许参加竞价。
保证金账户:德邻陆****公司
开户行:****营业部
账号:302********025
****银行联行号:307****03818)
竞价未成功客户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退款;竞价成功客户按照成交总金额的0.4%计算并缴纳交易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用从竞价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不足,客户需补交服务费差额。竞价成功买方在合同签订缴纳货款后凭卖方出具的退款函向平台办理保证金余额无息退款手续。
6.本批次**为有底价连续延时竞价,竞买人在底价基础上进行增价竞价,提醒:在德邻循环平台竞价时输入价格为竞价增价,不包含底价,底价为6元/立(含税3%),竞价增价最小梯度为0.1元/立(含税)或0.1元/立的整数倍,竞价规定时间内最高价格客户竞价成功。此次竞价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时间从常规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最后一次报价开始,单次延时时间为3分钟,以此循环类推,以最后截止时间的最高价结束竞价。
7.重要提示
(1)如果此标包无人参与竞价,则视为竞价失败;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视为挂牌销售,协议成交,如未能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卖方签订合同,则其交纳的全额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最少增价0.1元/立或0.1元/立的倍数,如果竞价程序中全部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系统中出价(即无人出价),则全部竞买人交纳的全额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价成交原则:根据竞价结果,拟选定一个最高报价客户成交。如果发生违规竞价、竞价后无故弃标的,按竞标报价顺延,重新拟定成交价格和客户。未尽事宜,****委员会商定。
(3)竞买人应于竞价前仔细阅读该公告,如有疑问请在竞价前与委托方取得联系并确认。否则视为完全理解并完全同意本公告所有事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对竞买人的不利后果。对违规竞价、竞价成功后无故弃标的,扣罚其全部岩石竞价保证金。
四、履约要求
1.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总额货款
成交确认书结果确定后,买方在10个工作日之内,按合同总额的10%(以10万元为单位)支付卖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同时必须一次性交纳成交总额货款,并签订岩石买卖合同,否则罚没竞价保证金。买方按合同约定履行期满时,卖方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买方。如果买方没有按照合同如约履行或违规违法,卖方视情况扣罚买方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等直至取消买方继续参与**的资格及追究法律责任。
2.合同
齐矿与买方签订岩石买卖合同,执行周期为1年(以竞价成功,成交确认书结果确定后,10天之内双方签订合同, 按一、2.(4)约定的买方进场取岩之日起1年内有效。
3.运输方式
采用汽车运输,由买方自提,装车及运输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装车地点在双方确认的设计区域内。
4.计量方式
以卖方出厂前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并采用“矿车体积测量装置”系统进行计量数据的测定与统计。系统出现故障时,暂用人工计量。
5.结算方式
(1)结算量以卖方计量结果为依据,结算周期以月度为单位,月度货款=单价×当月出厂验收总量。结算截止时间为每月25日18点,卖方当月给买方开具货款发票。
(2)付款方式:买方以现汇方式预付货款,卖方按预付货款额交货。
五、其他要求
1.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是保证矿产**安全的主责单位,负责岩石销售运行管理与具体实施。卖方对买方的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管与考核,并确保厂区内运输沿线等相关部位的照明、计量、监控、门禁等系统设施的使用完好性。
(2)为有效防范矿产**流失风险,销售区域内一旦集中出现矿石,卖方需立刻叫停买方作业,待卖方将矿石回收后方可恢复买方作业。输出前由卖方组织对销售区域的岩石进行干选实验,合格后方可销售,每销售输出100万立,由卖方组织一次干选试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干选试验。
(3)在安全合理的前提下,按照卖方的要求,允许买方在指定装卸区域内开通专用取料通道并承担相关费用。
(4)在保证卖**常生产情况下,卖方允许买方24小时生产作业运输通行。卖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生产作业时间。
(5)建立岩石管理台账,岩石出厂到第一卸料地点,第一卸料地点为实体加工企业的(实体加工企业内的碎石加工产线、堆存仓储场地必须在同一区域内),卖方必须要求买方提供对应实体加工企业的环境影响报告、政府批复、排污许可等完备的环保资质文件及企业资质证明,严格禁止向无环保资质或资质不全的加工企业卸料供货;第一卸料地点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要求买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岩石供应合同。同时,卖方如实记录销售给买方的岩石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流向等信息。由卖方将买方运岩车辆按照卖方要求安装的定位装置纳入卖方监控系统进行有效监管,在未安装定位系统前,卖方采取具体有效的手段强化对买方输出岩石流向的监督监管,切实承担起源头管理职责。
(6)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卖方负区域监管责任,卖方应向买方移交本单位管理及工作标准、工作要求,指导监督买方健全与卖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确保买方安全管理工作和卖方实现无缝衔接。
2.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买方要严格遵守卖方**保护、安全、环保、消防、交通、治安等相关管理制度,并主动自觉接受齐矿的监管与考核。涉及违法行为的,卖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及剩余货款并解除买方**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买方必须保证作业人员及生产运输车辆的稳定,对于涉及安全的关键岗位、人员、车辆情况发生变动时必须征得武装保卫部和齐矿的同意。
(3)买方需保证生产运输车辆、从事作业的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买方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承运单位(承运人)须确定运输车辆及驾驶员,车辆需符合道路运输资质,驾驶员持有效驾驶证且准驾车型相符。入厂(矿)车辆需要安装北斗定位车载终端,接入****中心“武装保卫部北斗动态监管平台”。人员需上传《外来人员安全确认卡》及《外来人员安全风险告知卡》《车辆信息介入北斗平台登记表》等材料上传至智能准入系统,办理人员及车辆入厂证后方可进入厂矿门岗。根据合同签订任务量情况和现场实际运行情况确定车辆数量,办证数量超过50台,需要形成报告上报武装保卫部。危运车辆入厂(矿),除上述信息录入智能准入系统外,还需将危运车辆运输许可证、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车辆保险、年检信息以及危运车辆运输合同等信息按规定录入智能准入系统,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厂矿从事相关业务。
(4)买方应按照卖方指定区域开展作业,禁止在其它卖方所辖区域作业。不准在卖方辖区内建立岩石加工生产线。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卖方负区域监管责任,买方负主体责任。
(5)根据卖方的各项管理规定,买方自行组织开展作业,做好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消防管理、用水用电管理、人员管理、机械设备管理、矿产**安全管理等工作,并承担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相应责任。
(6)买方负责岩石运输通行道路修筑和日常维修养护,并按卖方岩石销售环保措施,做好作业现场及通行路线的环保除尘。
(7****政府承认的合法合规实体加工企业,或合法工程项目的主体企业、施工企业,或已签订与岩石处理量相匹配的岩石供应合同的企业。买方在装卸、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严格遵守国家相****政府相关工作的管理要求,对出现的环境污染、环保舆情事件或处罚,由买方负责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买方需建立岩石管理台账,岩石出厂到第一卸料地点,第一卸料地点为实体加工企业的(实体加工企业内的碎石加工产线、堆存仓储场地必须在同一区域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对应实体加工企业的环境影响报告、政府批复、排污许可等完备的环保资质文件及企业资质证明,不得向无环保资质或资质不全的加工企业卸料供货;为工程项目供货的,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岩石供应合同,第一卸料地点必须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同时,如实记录岩石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对运岩车辆安装定位装置,定位装置要符合卖方提出的标准,并纳入卖方监管系统接受监管。运岩车辆定位装置损坏,无法接入监管系统实施监管时,不能进入卖方区域开展取岩作业。切实承担起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
(8)买方必须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买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上报卖方,同时迅速采取有效实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0)买方应当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必须依法为现场工作人员参加安全责任保险。
(11)买方需成立项目部,负责日常管理经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现场工作人员等构成,项目部人员必须是买**式员工,需提供工资关系及劳动关系证明。买方必须保证项目部人员24小时指挥作业输出值守,并明确项目联系人,保持沟通顺畅;更换联系人时要第一时间告知卖方,由于卖方联系不到买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买方负责。买方不得在卖方区域内与第三方进行交易。
(12)严格遵守卖方的行车安全规定,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买方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工作,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要及时通知卖方现场管理单位。
(13)作业现场一经确认,不得在生产作业区域内挑选岩石,出现黄土等情况均由买方自行处理输出。买方严格按照卖方生产指令取岩装车输出,确保卖方生产循环平稳有序。
(14)买方要严格按照回采设计方案施工,卖方有权按相关约定考核、停产整顿直至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双方约定
(1)买卖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如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除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外,并额外承担损失的5-10%违约金。
(2)双方均同意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合同内容及对方业务的有关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需要对外披露时,双方应共同协商,统一步骤和宣传口径。
(3)任何一方基于合同而享有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一方擅自转让该项债权或者用于担保的,该行为无效,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4)买方不得擅自在卖方区域内私建建/构筑物,如需建立建/构筑物,应征得卖方书面同意。
(5)本项目涉及标的量为预估量,不得作为买方对外供应的保底数量。
(6)岩石输出前需由买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制定取岩方案,经卖方组织技术论证后,方可开展取岩作业。在岩石输出过程中,买方因安全环保被生产叫停、外部道路输出受阻、政府部门设卡禁运等问题,因上述情形影响买方运岩输出的,卖方概不给予分析认定。
(7)按照**市城市精细化****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道路扬尘遗撒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买方严格实施车辆冲洗、苫盖密闭、载重标准等三项工作规范,并达到标准;修**装洗车池、运岩车辆苫盖密闭装置的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同时,按照政府部门下达的环保要求,待政府部门验收后方可取岩输出。
(8)买方在合同期内提前完成合同量200万立的情况下,如果双方**顺利,在一年内岩石仍有余量的前提下,买方可与卖方申请协商增加合同量,但增量不能超过200万立的50%。同时,以现汇方式一次性交纳货款,卖方按货款交货。
(9)因卖方生产经营环境变化不具备再进行岩石销售条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战争、自然灾害、疫情等)。
(10)卖方对买方岩石输出买方项目部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管,发生一次脱岗行为罚款2000元,一年之内累计达到5人次,在达到第五人次时,卖方有权终止**,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对卖方造成损失的,卖方有权追偿买方违约责任。
(11)合同终止后,买方须在一周内清理场地恢复原样,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对于未按期限拆除的,视同买方同意卖方进行拆除处理,并视为买方违约,拆除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的,卖方有权追偿。
4、平台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道路扬尘遗撒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登陆德邻循环平台可查看下载)
5、业务联系人及电话
循环平台联系人:辛兆东手机号码:138****6435
看货联系人:吴秀毅,手机号码:156****8698